城市景观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治理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管理;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拟订设置标准,并组织落实建设、治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及竣工验收;负责景观照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定,指导照明节能工作,指导全区有关单位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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