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6年08月07日    来源: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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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管委(核)〔20264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26〕266号)《关于核准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6〕167号)等文件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输变电工程设备及线路安装类工程有关意见的函》(京规自函〔2020〕2174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通州区台湖镇、张家湾镇、漷县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换现状湖厂一二110千伏线路折单长度约10.14千米,配套改造台湖站和草厂站相关设备。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定。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811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685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湖厂一二110千伏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勘察

工程勘察

1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5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变电安装

8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线路安装

60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安装监理

1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变电

3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线路

6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它

基本预备费等其他费用

943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委重新核准。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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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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