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管委(核)〔2025〕13号
北京拓远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通州区潞城镇TZ02-0101-0011地块项目核准的请示》(2025[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通州区潞城镇TZ02-0101-0011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5〕002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拓远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通州区潞城镇TZ02-0101-0011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潞城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2.35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7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村庄产业用房,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5675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拓远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