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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本措施重点支持创新药品领域新靶点、新机制、新结构、新技术等创新药研发;支持生命科学领域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应用;支持特色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支持药物临床服务及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支持医疗机构、专业平台机构、医药企业建立多层次协同创新合作模式。
(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交叉融合发展。围绕合成生物、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前沿生物技术创新,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靶点发现及药物研发,创新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人工智能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突破,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使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大模型等技术赋能新药研发、辅助诊疗、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2.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建设实体化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每个平台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创新产品研发
3.支持创新药研发。支持1类创新药开展临床研究,依据完成临床前研究、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于首次取得上市许可并进行生产的创新药,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4.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支持2类改良型新药开展临床研究,依据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首次取得上市许可并进行生产的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5.鼓励仿制药研发。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首次取得上市许可并进行生产的仿制药,每个品种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6.支持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对首次取得上市许可并进行生产的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药品,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7.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通过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的医疗器械产品,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于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的,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首次通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的人工智能/应急审批医疗器械,最高支持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三)推动企业跃迁发展
8.支持企业承接重大专项。对上年度获国家、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国家、市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9.支持技术许可交易。支持企业通过License-in等方式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到本土产业化,单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通过License-out等方式与跨国医药企业开展合作,根据技术原创性和成果转化里程碑阶段给予授权方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10.支持药械产品出海。对首次在国际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400万元支持。
(四)强化医产协同赋能
11.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鼓励医疗机构聚焦产业市场应用需求,开展临床医学科研和成果转化研究,加快临床医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迭代、概念验证、转化落地,最高给予300万元支持。
12.强化多元化场景供给。支持医疗机构释放医疗应用场景,与医药健康企业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合作,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支持。
(五)强化专业服务支撑
13.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与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培育一批合同研发组织(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SMO)、合同生产组织(C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合同销售组织(CSO)、动物实验平台、临床试验数据服务平台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现代化医药流通平台、产业孵化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支撑创新药械的技术研发、工艺验证、试生产、商贸流通等关键环节,根据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数量和服务创新药械产品品种数量等,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六)加强关键要素集聚
14.构建多元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统筹发挥市、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引导作用,联合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社会资本通过项目共投、创新协同、产业协作、场景共拓等多种途径深化新赛道产业配套协作。鼓励链主企业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搭建开放式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15.支持产业高端人才集聚发展。依托“运河英才计划”,对入选的人才在资金奖励、安居保障、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16.支持举办高水平产业活动。支持举办与医药健康产业细分领域紧密相关的学术活动、创新大赛等不同形式的品牌活动,对主办方和承办方,根据活动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第三章 附则
本措施由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鼓励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科发〔2025〕1号)同时废止。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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