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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3月 | ||||||
| 项 目 | 企业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
| 1-3月 | 同比增长(%) | 1-3月 | 同比增长(%) | |||
| 合 计 | 1149108.9 | 7.8 | -76926.3 | - | ||
| 文化核心领域 | 975135.4 | 7.2 | -62906.4 | - | ||
| 新闻信息服务 | 42626.9 | 4.4 | 3015.3 | -15.8 | ||
| 内容创作生产 | 118775.8 | 22.1 | -4385.4 | - | ||
| 创意设计服务 | 584054.0 | 10.1 | 12066.1 | 3.7 | ||
| 文化传播渠道 | 51525.1 | 2.9 | -1325.6 | - | ||
| 文化投资运营 | 4951.4 | 644.8 | -3829.1 | - | ||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173202.2 | -8.7 | -68447.7 | - | ||
| 文化相关领域 | 173973.5 | 10.9 | -14019.9 | - | ||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69520.7 | -6.4 | -7370.0 | - | ||
| 文化装备生产 | 16875.5 | -6.9 | 1958.1 | 29.5 | ||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87577.3 | 35.8 | -8608.0 | - | ||
| 注: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统计范围、指标解释等详见表底说明。 | ||||||
文化产业统计范围、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表数据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1.文化产业: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内涵具体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2.规模以上的标准具体为: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指标解释 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三、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2.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3.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附件下载:2026年1-3月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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