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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一季度 | ||||||||
| 单位:元 | ||||||||
| 项 目 | 全区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 2026年一季度 | 增长(%) | 2026年一季度 | 增长(%) | 2026年一季度 | 增长(%) |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7505 | 5.0 | 20330 | 3.8 | 11184 | 6.9 | ||
| 工资性收入 | 13258 | 4.8 | 15608 | 4.0 | —— | —— | ||
| 经营净收入 | 195 | 4.3 | 140 | 5.1 | —— | —— | ||
| 财产净收入 | 1695 | 7.2 | 2066 | 2.5 | —— | —— | ||
| 转移净收入 | 2357 | 4.4 | 2516 | 3.4 | —— | —— | ||
| 注:由于北京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所涉及农村居民样本数量较少,代表性较低,故自2023年起,我区仅对社会公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数,不公布四项收入数据。 | ||||||||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 ||||||||
| 一、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二、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三、主要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附件下载:2026年一季度通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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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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