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 ||||||||
| 单位:元 | ||||||||
| 项 目 | 全区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 2025年 | 增长(%) | 2025年 | 增长(%) | 2025年 | 增长(%) |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60965 | 4.7 | 72599 | 4.6 | 39742 | 4.8 | ||
| 工资性收入 | 46422 | 4.2 | 55288 | 5.0 | —— | —— | ||
| 经营净收入 | 665 | 37.4 | 443 | 50.5 | —— | —— | ||
| 财产净收入 | 5508 | 2.8 | 7555 | 0.3 | —— | —— | ||
| 转移净收入 | 8369 | 6.5 | 9314 | 4.4 | —— | —— | ||
| 注:由于北京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所涉及农村居民样本数量较少,代表性较低,故自2023年起,我区仅对社会公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数,不公布四项收入数据。 | ||||||||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 ||||||||
| 一、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二、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三、主要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附件下载:2025年通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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