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潞城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和出租房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大、武装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与党政机构综合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赋权行政职权事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潞城镇工作实际,设置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3.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综治中心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4.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不再保留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林业工作站等9家单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319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38.25万元,增长26.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319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38.25万元,增长26.26%。
1.财政拨款收入11319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990.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9.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19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38.25万元,增长26.26%,其中:基本支出7457.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9%;项目支出105732.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19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38.25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2024年度拨入零余额账户的专项资金有所增加,其中通州区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潞城段)项目拨入资金17509.35万元,百万亩造林工程2024年度土地流转费拨入资金3645.94万元,2024年度通州区潞城镇平原造林养护资金(市级)拨入资金2358.51万元,2024年博格华纳公司产业支持资金拨入2000.00万元,2024年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资金拨入1631.50万元,2024年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经费拨入1593.80万元,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2024市专)1325.00万元,新一轮百万亩平原造林(潞城镇)1040.28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9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1807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28%;公共安全支出总计1562.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教育支出总计724.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总计415.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计955.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卫生健康支出总计378.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节能环保支出总计1504.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城乡社区支出总计37627.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90%;农林水支出总计25690.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5%;交通运输支出总计257.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总计4031.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住房保障支出总计45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总计1931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35.2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07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1%。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30万元。主要原因:人大会议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补贴、代表家站建设及其他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4880.21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5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9%。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压减基本支出,相关行政运行经费、政府日常基本支出等均有降低。
“统计信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07万元。主要原因:第五次经济普查、统计站经费、人口抽样调查调查员补贴、统计专网等相关支出。
“审计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82万元。主要原因:4个村两委经责审计、三元村资产清查审计、村级公益金审计、项目专项审计等支出。
“纪检监察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87万元。主要原因:镇纪委谈话室改造、廉政工作笔记及宣传品制作。
“群众团体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22万元,2024年度决算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4%。主要原因:妇联组织活动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01万元。主要原因:东前营村档案室建设、社区协商议事和楼门院治理能力提升项目、邻里节活动等支出。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90.81万元,2024年度决算466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24%。主要原因:党建活动经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资金、第一书记经费、选调生经费等。
“宣传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3%。主要原因:宣传制作支出、文明银行项目、自办媒体项目等支出。
“统战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原因:平安夜活动保障餐费,工作人员约150人,提供晚餐两次共281份。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6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3%。其中:
“公安”2024年度年初预算124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1%。主要原因:镇辖域内派出所的派出所经费、保安服务费、辅警加值班补助、节日慰问等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2.50%。主要原因:燕山营检查站装修项目、紫云南里小区地网雪亮工程考核费、保安服务项目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2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7%。其中:
“普通教育”2024年度年初预算9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2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7%。主要原因:生均经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慰问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61%。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61%。主要原因:聚美潞城文化活动费用、“千人腰鼓”大赛费用、“百姓大舞台”文艺展演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2.63万元,2024年度决算95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28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主要原因:三支一扶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个税等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36.5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2%。主要原因:集体婚礼、春节走访优抚对象、购买社工服务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32.06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2%。主要原因: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等支出。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2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4%。主要原因:新兵入伍退伍奖励、预备役防化团慰问品费用、武装部慰问品费用等支出。
“社会福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8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7%。主要原因:无丧葬补贴居民丧葬补贴、火化等项目费用、独生子女二项奖励等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2万元。主要原因:采暖补贴、低保计生家庭补助。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88万元。主要原因:武装部新址改造工程、国防教育及征兵宣传广告牌更换壁布、义务兵入伍退伍奖励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0%。其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1.58万元。主要原因:卫生院保安服务费。
“公共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5%。主要原因: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建设大甘棠中医文化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紧急处置疫情防控工作所需保障物资费用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3.15万元,2024年度决算15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05%。其中:
“污染防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3.15万元,2024年度决算15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05%。主要原因:裸地综合治理、河道沟渠坑塘管护、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煤改电设备维保服务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3.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762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20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5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4.28%。主要原因:接诉即办考核奖励、村环境提升补助资金、土地流转费(廊道项目、平原造林项目)、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小微项目资金、违法建设巡查管理项目等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1483.5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9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94%。主要原因:协管员工资、乡村公路大修工程款等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282.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0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8.70%。主要原因:镇域路灯电费、运河东大街(通济路-春明路)道路工程、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厂通路道路工程征地款、大运河水梦圆湿地建设工程项目、运河东大街现况再生水管线改移工程、2022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腾退款及服务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176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7%。主要原因:垃圾清运费、镇域内各村环境整治资金、环境秩序管护项目服务费、“煤改气”项目村内道路整体恢复工程、生活垃圾示范村奖励等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6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15%。主要原因:乡村公路补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46.8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69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03%。其中:
“农业农村”2024年度年初预算983.93万元,2024年度决算547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10%。主要原因:落实耕地保护空间(潞城镇)项目、美丽乡村一街一巷工程、菜田补贴资金、“街巷长”制资金、农村太阳能浴室等支出。
“林业和草原”2024年度年初预算2665.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8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23%。主要原因:平原造林养护、土地流转费2024年度第一轮造林(2012-2014)、土地流转费2024年度新一轮百万亩造林2016-2022项目、战略留白建设工程、2019年景观生态林建设工程及环区界项目、新礼公园建设项目等支出。
“水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39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7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53%。主要原因:两河水网减运沟综合治理工程、美丽乡村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河道沟渠、坑塘管护项目等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2024年度年初预算303.5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0%。主要原因:建国后离职村级党支部书记镇级生活补贴、农业税费改革补助资金、村级支部书记工资等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6.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7%。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2024年度年初预算106.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7%。主要原因: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镇级回收奖励金、增补交通标识、文明交通有我志愿队培育服务费、乡村公路小修工程等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31.37万元。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31.37万元。主要原因:国美企业扶持资金、博格华纳公司产业支持资金、北京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纾困资金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50.23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50.23万元,2024年度决算4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8.48万元,2024年度决算193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1.52%。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56%。主要原因:智慧消防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等支出。
“消防救援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70.48万元,2024年度决算38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主要原因:小型消防站租赁资金、续保居民火灾保险资金、慰问、电动车室外充电箱新增家庭户部分安装费用等支出。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797.48万元。主要原因:通州区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潞城段)项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199.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9.64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9.64万元。主要原因:运河东大街道路工程项目、2023年潞城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耕地保护利用补贴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57.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1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0.57万元减少33.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5.77万元减少25.77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1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80万元减少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1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公车年检情况良好,相关维修维护支出有所减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041.87万元,比上年增加381.36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物业、食堂费用从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因此支出金额增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4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75.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2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9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4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351.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潞城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外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负责村(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辖区村务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宣传、选举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统筹编制外人员管理;承担人大、政协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信访、人民调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和康复、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地下空间治理、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和出租房的综合管理、国家安全、反恐、防范处理邪教、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理农村地区住宅建设的申请工作;负责控制和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植树护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承担协管员管理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所牌子)
负责全镇经济发展、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认定、项目扶持、人才服务和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自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编报、收支核算及各类上报工作,按镇财政预算核拨各类资金及镇机关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农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煤改清洁能源、农业补贴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疫情、动物防疫、农产品监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7)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规范化建设、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受理调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养老助残、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伤残抚恤、丧葬补贴、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大、武装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与党政机构综合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赋权行政职权事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潞城镇工作实际,设置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镇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党群活动中心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加强全镇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典型选树活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管理以及文明城区创建复查等工作。
(3)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综治中心牌子)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及统一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管理运行。
(4)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为潞城镇所属相当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负责镇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道路养护和水电气热等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不再保留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林业工作站等9家单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设立依据
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北京市及通州区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核心依据,结合潞城镇“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设立绩效目标。
(2)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
绩效目标与部门法定职责和年度核心工作任务高度匹配。目标体系全面覆盖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生态保护、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所有关键职能领域。如经济发展类目标对应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能、城乡建设类目标对应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能,确保各项职责任务均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支撑。
(3)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的设定遵循了“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向平匹配”的原则。所有指标值均基于对上年完成情况的分析、本年度预算规模和业务工作量的科学预测,既体现了挑战性,以促进部门效能提升,又具备可实现性,符合本地区发展客观实际。目标体系层次清晰,将宏观部门战略目标分解为具体、可衡量、可评价的绩效指标,合理性充分。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753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538.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1000.0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1319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7.80万元,项目支出105732.22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年度计划内各项工作任务均按量完成。
(2)产出质量:各项工作完成质量符合国家、市级及区级相关标准与规范,各项资金均按时支出,发放率达到99.83%。
(3)产出进度:所有重点工作均按年度时间点和进度要求有序推进,无滞后项目,确保了各项任务在年底前顺利完成。
(4)产出成本:在保障产出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成本控制有效,各项支出均未超出预算定额标准,实现了节约高效。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产业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了镇域经济稳步增长,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社会效益:民生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公共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居民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3)环境效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巩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水体质量等关键环境指标向好,绿色空间持续拓展,生态宜居水平明显提升。
(4)可持续性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注重长远效益,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和潞城镇的长期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5)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第三方评估和内部监测,本年度公众对潞城镇镇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较上年相比有所提升,表明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健全(2024年对潞城镇财政财务管理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了重新修订),覆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等各个环节,管理基础扎实。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内部制度,审批流程规范,支付手续完备,未发生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情况,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清晰反应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2.资产管理:建立了完备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管理行为规范,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绩效管理:已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结转结余率:本年度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率0.17%,控制在合理区间。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部门预决算编制科学,差异率较小,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预见性较强。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评,潞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绩效等级为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产精细化管理不足。
原因分析:部分固定资产使用登记不及时,资产动态管理存在滞后,资产精细化管理意识有待提升。
(2)绩效指标体系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原因分析:个别指标设置仍偏向宏观,特别是效益类指标的量化度和数据采集手段可以进一步优化,以更精确的衡量政策效果。
(六)措施建议
1.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资产管理流程。
对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资产管理培训,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产购入、使用、处置全流程线上登记,确保资产动态管理实时准确。
2.强化预算执行监控。
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和过程调度,建立资金支付进度预警机制,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预算执行更加均衡、高效。
3.深化绩效管理改革。
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特别是效益和满意度指标。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安全绩效数据采集机制,提升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以“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混合管护项目”为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响应北京市2020年垃圾分类政策,解决农村“脏乱”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统筹管护54个村保洁与垃圾分类,每日1次道路清扫,99个垃圾收集站运营,每月开展分类宣传;2024年投入1976.20万元,覆盖73931.55亩村域面积。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区级配套1338.19万元,乡镇统筹638.01万元;用于人工1698.50万元、材料118.50万元、机械139.20万元、其他20.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实现村庄无垃圾堆积、分类习惯养成,提升村容村貌与村民幸福感。
(2)阶段性目标(2024年):固定人员395人,每亩管护费267.30元,垃圾收运处理率100%,村民满意度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检验项目成本合理性与绩效达成度,为后续预算制定提供依据。
(2)对象:2024年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混合管护项目。
(3)范围:54个行政村的管护支出、产出与效益,覆盖资金使用全流程。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成本效益匹配。
(2)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目标值(通用) |
评估方法 |
权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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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架构 |
1.组织机构健全 |
1、有负责协调工作的管理人员; |
100% |
月例会 |
1% |
|
|
|
|
|||||||
|
2.管理制度完善 |
2、制定管理制度、对保洁员的考核检查制度,有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巡查日志 |
100% |
现场抽查、检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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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管理 |
3.人员工具齐全 |
3、清扫保洁人员、车辆、工具配置齐全 |
100% |
考勤、现场抽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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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章制度落实 |
4、保洁人员统一穿工作服,不得有扎堆聊天、坐岗、脱岗等与保洁工作无关的行为 |
100% |
现场抽查、检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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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环境卫生标准完成清扫保洁工作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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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传引导有效 |
6、配合村级劝导乱堆乱放、乱扔垃圾行为 |
95% |
引导劝阻照片+现场检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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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月向负责区域内的村民宣传1次关于环境提升和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针对重点户宣传2次,要有照片、工作记录等 |
100% |
宣传材料、视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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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效保洁 |
6.街巷干净整洁 |
8、道路干净整洁,路面无散落垃圾、落叶,无遗撒物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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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道路、街巷、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秸秆、建筑材料、生活用品、包装物等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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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雨污水篦口无垃圾杂物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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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村内无小广告 |
11、房前屋后、电线杆、公共区域等无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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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广告清理彻底,无明显痕迹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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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天气,及时应急响应 |
13、降雨天气,及时清扫积水,路面无积水存留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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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降雪天气,做好道路清雪工作,无道路积冰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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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垃圾分类 |
9.做好宣传引导 |
15、配合开展各种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包括入户宣传),并向村民推广“潞晓分”微信小程序及公众号,要有照片、工作记录等 |
95% |
入户宣传材料、视频、工作记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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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桶站整洁有序 |
16、桶站和暂存点周边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渗漏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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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箱桶干净,无明显脏污、破损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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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垃圾桶码放有序,按标识依次摆放整齐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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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垃圾分类纯净 |
19、厨余垃圾桶内分类纯净,控水,无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 |
80% |
现场抽查、检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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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及时收集运输 |
20、合理安排清运频次,户分类小桶无满冒问题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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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收集车辆干净整洁,无明显脏污、无混装混运、无垃圾落地 |
95% |
现场抽查、检查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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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及时收运可回收物,在流动收集过程中将可回收物分流出来 |
90% |
现场抽查、检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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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设施维护良好 |
23、垃圾桶、收集车辆、公示牌等设施,不丢不少、无破损 |
98% |
现场抽查、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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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方法:现场抽查(街巷整洁度、桶站秩序)、数据核查(资金台账、人员考勤)、问卷调查(村民满意度)。
(4)评价标准:以2020-2024年成本定额标准(267.31-319.79元/亩)、绩效目标值为基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分97分(满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项目决策科学、过程管理规范,产出达标率高,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显著,仅因分类准确率未达理想值扣3分。
|
评价维度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项目决策 |
决策科学性、合理性及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 |
20 |
20 |
- |
|
过程管理 |
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监督机制等 |
25 |
25 |
- |
|
社会效益 |
对村庄环境、村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效果 |
15 |
15 |
- |
|
项目产出 |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达标率 |
25 |
25 |
- |
|
环境效益 |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作用 |
15 |
15 |
- |
|
分类成效 |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及推广效果 |
0 |
-3 |
分类准确率未达理想值 |
|
总分 |
|
100 |
97 |
|
|
评价等级 |
|
|
优秀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项目决策情况(10分,得10分):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量化合理,资金分配与村域面积、人口匹配。
2.项目过程情况(20分,得19分):资金使用合规,制度健全,但部分村庄宣传记录不完整,扣1分
3.项目产出情况(30分,得28分):数量、进度、成本均达标,但分类准确率80%(低于理想值85%),扣2分。
4.项目效益情况(40分,得40分):就业带动、环境改善、可持续性均达目标,村民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经验做法:采用“区级+乡镇”资金模式保障可持续;“日巡周查”机制确保管护质量。
2. 存在问题:村民分类准确率不足,因宣传针对性不强;部分村庄材料采购成本略高,因供应商选择单一。
(六)有关建议
1. 针对老年村民开展分类实操培训,制作简易分类指南。
2. 推行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引入多家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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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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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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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潞城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项目(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混合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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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环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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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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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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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1976.2 |
1976.2 |
1976.2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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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976.2 |
19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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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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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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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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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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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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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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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54个村保洁与垃圾分类,每亩管护费≤270元,垃圾收运处理率100%,满意度100%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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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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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人员配置数量 |
395人 |
395人 |
5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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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清扫保洁面积 |
3284866㎡ |
3284866㎡ |
5 |
5 |
- |
|||||||||
|
指标3:垃圾桶配置数量 |
20166个 |
20166个 |
5 |
5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道路整洁度 |
道路路面无散落垃圾、落叶、遗撒物的达标率≥95% |
90% |
5 |
4.8 |
加强日常抽查,制定整洁度考评政策 |
||||||||
|
指标2:垃圾分类纯净度 |
厨余垃圾桶内无混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的达标率≥80% |
87% |
5 |
5 |
- |
|||||||||
|
指标3:垃圾收运处理率 |
镇域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并规范处理的比例达到100% |
100% |
5 |
5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保洁频次 |
街坊路每日清扫保洁的次数≥1次/天 |
平均2次/天 |
5 |
5 |
- |
||||||||
|
指标2:垃圾清运及时性 |
垃圾桶(箱)无满溢、日产日清的达标率≥95% |
90% |
5 |
4.8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就业岗位开发数量 |
年度通过项目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数量≥400个 |
395 |
10 |
8 |
继续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力争有效吸纳农村劳动力,助力就业稳定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污染防控效果 |
杜绝垃圾焚烧、减少有害垃圾填埋对土壤及水源污染的达标率100% |
100% |
10 |
10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资金保障稳定性 |
项目资金中“区级配套+乡镇统筹”模式的落实比例100% |
100% |
10 |
10 |
|
||||||||
|
指标2:制度完善度 |
建立环境卫生精细化治理、考核、宣传等制度的健全程度100% |
100% |
10 |
1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指标1:资金保障稳定性 |
项目资金中“区级配套+乡镇统筹”模式的落实比例100% |
100% |
10 |
10 |
- |
|||||||
|
总分 |
100 |
9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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