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劲松代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日期:2024-02-02 10:19    来源:转载自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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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由谭劲松副院长代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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