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8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非注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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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5〕8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区非注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区幼儿教育发展迅速,未注册的自办幼儿园数量众多,为改善全区幼儿教育质量,有效治理非注册园良莠不齐现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区政府决定开展全区非注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内幼儿园的有效管理,改进幼儿园建设混乱的现状,提升幼儿园教育教学环境,以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加大对非注册幼儿园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安排

本次开展非注册幼儿园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所辖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好未注册幼儿园的数量统计。在摸清园所数量的基础上,结合《非注册幼儿园安全管理检查标准》对幼儿园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多方面逐项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积极配合属地开展检查工作,区教委要做好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师德教育与幼儿园管理的督导;通州公安分局做好监督非注册幼儿园完善技防设施建设与自防设备的配备工作,落实封闭式管理;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配合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幼儿园的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属地做好对非注册幼儿园的消防监管工作;区卫生局要做好指导托幼机构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工作,并配合属地对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与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防止发生食物安全事件;通州交通支队要做好接送幼儿班车的监管工作;区综治办要做好校园周边的专项治理工作;区信访办要做好信访人的来访接待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化解工作。

(三)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检查实际要当即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与措施,并进行长效的监管工作。根据各园所的实际情况要进行分类处理,对符合注册幼儿园标准或稍加改善可以符合标准的幼儿园要积极引导,有效管理;对不符合注册幼儿园标准,但又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提出整改方向、整改措施;对不符合注册幼儿园标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坚决取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非注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是全区安全工作中亟待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本次检查工作的领导力度,以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为契机,同时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开展,不容懈怠。

(二)有效部署、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开展非注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消防、交通、治安、饮食安全等各专业领域内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各相关部门要调整人力、物力,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充分整合各处力量,保障本次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巩固成果、建立台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本次检查,制定本辖区幼儿园整改台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全区幼儿园的安全水平和办园质量。

(四)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区域内注册幼儿园的资源,做好被取缔幼儿园所儿童的分流、疏导、安置工作。避免激化矛盾,确保区域和谐稳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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