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调整通州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口新河故道本体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6-01-29 15:25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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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口新河故道本体范围的通知

一、有关背景

为科学管理通州区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复查中发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口新河故道本体界定存在不同意见,经组织多领域专家论证,对金口新河故道本体范围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据论证结果,《通知》调整了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口新河故道本体范围。金口新河故道本体范围调整为调整为台湖镇口子村东南铺外路至铺大路一段(现状萧太后河河道)。全长约1.1公里,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

严格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严禁破坏性作业、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文物标识与档案。同时压实属地与相关部门责任,依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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