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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备案。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提供服务前完成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填写);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2)。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3楼(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科)
联系人员:徐博涵
咨询电话:010-6957613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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