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王秋东与闷婚姻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日期:2026-03-30 16:52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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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本机关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2月12日向本机关出具的《京通检行政违法行为监〔2025〕2号检察建议书》。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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