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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的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稽核检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接受调查询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稽核组组长:刘伟
稽核组成员:郭浩、王江
特此通知。
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承诺函;
2.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工资表。(投诉人:闫慧如)
联系电话:81537029/81537014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三层社保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05日
(一式两联 社保机构、被稽核单位各留存一份)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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