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12月23日)

日期:2025-12-23 10:27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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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整改方案第十项

问题概述

2021年全区仍有入河排污口460个,其中366个存在溢流直排隐患,占比80%。截至20219月仍有173个未完成整治,其中29个还未明确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46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整改措施

1.20225月底,制定出台《通州区入河排口分区分级长效管控机制》《通州区入河排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通州区入河排口清理整治台账》,完善具体工作路线、管控路线和单位责任。

2.20225月底前,因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溢流的,各属地会同水务部门完成对该类入河排污口周边用水情况排查,对涉及私采和超限用水的采取限制、关闭取水口等措施减少污水产生总量;无明显效果的,开展汇水范围内水量需求调查。20227月底前确定扩建改造占地选址。202210月底前完成厂站扩建、污水调度等技术方案的制定。2023年底前完成厂站改造。

3.20226月底前,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巡查及长效管控机制。建立辖区内新增入河排污口台账,按标准开展整治。

4.20227月底前,结合美丽乡村治污工程等相关治理任务,采取截污纳管、污水抽运、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处理、建设小型湿地等方式,“一口一策”制定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420个整治任务,实现入主要河流的沟渠水质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5.做好工程措施的工程技术审核、规划、环评、立项等手续办理。2024年起,启动工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6.做好取用水、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农业养殖、非法排污等涉水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7.将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新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通报、绩效考核,对已完成整治的排口开展复查、核查。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建立《通州区入河排口分区分级长效管控机制》,制定《通州区入河排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健全《通州区入河排口清理整治台账》,明确各单位职责,有效开展入河排口整治工作。

2.实施美丽乡村污水管线工程,新建污水管线超1700公里;区水务、规自、发改、财政支持属地新建64座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永临结合”投运了38座应急临时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超过4万吨/日,解决溢流问题。建设3座调蓄池总能力5.7万吨/日,解决城区合流制溢流问题。区水务、生态环境协同各属地开展污水溯源调查,将清管行动、乡镇污水管线管护资金纳入市、区、镇三级保障,有效提升管网收集能力。

3.按照工作方案及机制,各部门针对辖区开展入河排口巡查整治工作,针对新发现入河排口,动态更新台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排口,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入河排口问题动态清零。

4.针对存在问题的657个排口,我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截污纳管、污水抽运、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等途径,解决污水溢流情况,截至目前657个入河排口已经全部完成整治。

5.区水务局开展取水许可证专项检查,配合城管执法局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实施源头减量。区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排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排水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6.区生态环境局针对全区入河排口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后通报至属地进行整治,属地上报整治完成后,针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按要求进行整治,同时将入河排口纳入各属地绩效考核。区水务局持续开展河长制巡查,督促属地整改垃圾、漂浮物、污水等问题超过1.2万处;健全长效机制,将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纳入河长制年度绩效考核,形成管理闭环。

整改时间

20225月至2025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魏华、黄璐;联系方式:815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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