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通运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通通运街道公告字〔2025〕第1001号

日期:2025-11-28 15:03    来源:通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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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通运街道公告20251001

经查,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20号的建筑(现为娄兰体育中心),长约60米,宽约33.8米,总建筑面积2028平方米。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出具的《关于通州区武夷花园小区配套锅炉房、煤气站、变电站项目用地上违法建设问题线索移送函》,该地块内建筑目前有新城热力办公楼、娄兰体育中心、垃圾房等建筑。经核实,项目用地范围内,超出原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8通规建村字45号))审批范围外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均系后期擅自改建、扩建,均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关于通州区武夷花园小区配套锅炉房、煤气站、变电站项目用地上违法建设问题线索移送函》、《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登记表》等证据佐证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实际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建筑物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损失的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紫运北街108号通运街道办事处

人: 汪子博赵东明

联系电话: 80518005     

北京市通州区通运街道办事处

2025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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