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5年4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将于2025年11月21日起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的“通知公告”栏进行行政执法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5年4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将于2025年11月21日起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的“通知公告”栏进行行政执法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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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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