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财监督〔2025〕826号)等法律和文件,2025年7月至10月底,通州区财政局检查组对我区4家行政事业单位(区档案馆、区应急管理局、区殡仪馆、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1家社会团体(区残疾人联合会)、1家企业(北京金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等6个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对被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