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区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区采购中心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45个,全部为非密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59亿元,中标成交金额1.57亿元,节约资金259.19万元,资金节约率1.6%。通过检查考核,认为区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法规条例、政策规定以及上级指示精神,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较规范,积极发挥了集采机构职能作用,但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等方面需进一步改善。
六、考核结果
区采购中心2024年度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因素设置、信息公告、专家费支付等方面存在问题,扣10分,总体评分为90分(满分100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