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市监通张湾撤听告字〔 2022 〕第12号
北京太玉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
2022年4月13日,李会强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太玉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未经李会强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03年8月27日取得设立登记。2022年5月6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北京太玉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撤销北京太玉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2003年8月27日将李会强作为负责人的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侯健 联系电话:61510935
乔桥 联系电话:61510935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