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我部关于《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启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可通过“北京通APP”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
二、自2022年4月19日起,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和变更业务,在完成审定后,即生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
三、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审定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将在完成2022年年度核验后统一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
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可通过“北京通APP”进行展示、核验以及下载,具体操作参考附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领取操作指南。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