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6年度手工申报医疗费的通知

日期:2017-01-10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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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参保单位、社保所和社会保险代理处:

按照京医保发〔200723号文件要求,参保人员2016年度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必须在2017120日前申报完毕。

请各单位使用北京市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中的手工报销系统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手工申报相关事宜。北京市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 )社会保险/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并随时关注更新至最新版本(当前最新版本号为v6.4.0),软件服务及社保卡信息咨询电话9610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各单位在汇总报销单据时须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员所需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拨打通州区社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受理和手工报销科电话(81537041)进行咨询。

通州区社保中心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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