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日期:2019-05-13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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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2017年,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通州检察院)全年受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犯罪案件8871133人,同比上升50.8%和54.2%,依法批准逮捕624人,批捕率为55.1%。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1721401人,同比上升23.7%和30.98%,提起公诉9841172人,有罪判决率100%。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放火、涉爆涉枪、制毒贩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通州检察院抽调检察干警百人次参与社会面巡逻防控,为“一带一路”、中共十九大会议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依法严惩暴力阻碍拆除违法建设、袭警类妨害公务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有效震慑犯罪,维护区域安全;持续加大对“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多发高发犯罪打击力度,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副中心建设过程中各种犯罪行为,保障建设工作有序平稳推进。审慎办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侵犯著作权案、高碑店砍伤民警案、582公交车伤人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主动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围绕“两违”拆除、“散乱污”清理、“开墙打洞”整治任务开展对行政机关的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督促乡镇政府拆除一处副中心违章建设。综合打击跨区域大货车超载、扬沙、酒驾等违法情形,严查大货车犯罪案件近百起,助力交通疏解及环境保护。开展共享单车领域犯罪专项调研,着眼法律、经济、社会、交通视角,全媒体解读发声,提出综合治理建议。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审慎办理“隆尊”案、“中晟融信”案等重大敏感经济犯罪案件。主动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对接,畅通案件协查渠道、金融咨询通道,形成金融犯罪防范合力。深入分析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特点、规律、根源,从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改善投资环境等层面为政府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治理提供预防建议。针对副中心建设拆迁群体巨大和农民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不强的突出现状,通州检察院下村设点宣传、巡回讲座,为张家湾、西集等拆迁村镇400余户家庭开展防范宣讲,被群众誉为“及时雨”;探索帮助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研发防范投资陷阱系列宣传品,以“微动画”“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从源头防范风险转化和蔓延,维护区域大局稳定。保障民生、服务群众。重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网络违法代购国外药品、制售虚假减肥药及保健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

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年筛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65件,重点审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线索27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3件,着力防止以罚代刑和冤假错案。严格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全年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48497人,不起诉95114人。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2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5起;加大通州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力度,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建立侦查活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机制、国安案件应急反应机制,探索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促进规范侦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对审判活动和裁判的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年纠正审判活动错误或不当5次。切实提升监督活动的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做到“纠正一案,规范一类”。主要对监管场所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审查,监督纠正违法行为12次,有效维护区看守所监管安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行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妥善办理物资学院校园欺凌案,对其中8人提起公诉,4人作不起诉处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深入区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张家湾中学、玉桥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向校园欺凌说不”专题宣讲。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再犯率不到1%,未成年人检察部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2017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突破,服务副中心宜业宜居之城建设职能作用凸显。全年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履行诉前程序9件,向国土、规划、环保、城管、文化等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9份,整改回复率为90%。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农用地近千亩,督促行政机关催缴、追缴排污费和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两百余万元,有效监督两处石桥保护不到位问题,促进启动相关程序切实保护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此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1案系北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地扬尘致环境污染一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工作典型案例。

司法效能大幅提升,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实施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办案责任制,出台检察官“权限清单”和“履职清单”,明确检察长、检察官亲历事项,“抓两大放两小”,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将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相融合,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严格择优选任检察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成两批16名检察官遴选工作,检察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分类定岗、合理配置,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职业保障配套制度建设。制定《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建立与工作职责、业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向办案一线倾斜,突出业绩导向,结合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因素对检察官进行综合评价,职业保障科学合理、落实到位。

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固树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意识,坚决拥护、贯彻改革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区纪委的支持配合下,完成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侦查局、职务犯罪预防处的转隶,工作、办案、保障有序衔接。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审查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试点期间,成功审查起诉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探索改革试点期间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新模式,加强与监察委沟通配合,共同规范工作衔接和办案程序。创新“三审一移”工作法,起到良好示范效应,试点办案模式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为拆迁村民普法】414日,审查逮捕部主任李峥、检察官刘军伟前往张家湾派出所及镇政府联系协商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为准备拆迁村镇村民进行普法。

【职务犯罪警示预防工作】426,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长江带领职务犯罪检察部干警到中建二局土木工程公司开展职务犯罪警示预防工作。

【禁毒宣讲】76日,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部干警梁志龙天代表北京市检察机关参与首都“以案释法”禁毒主题宣讲进地铁活动,赴北京市地铁运营三分公司宣讲禁毒知识。

【公众开放日活动】125日,区检察院举办“服务大局、守望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

(丛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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