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日期:2019-05-13 14:21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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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2017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站位,凸显政治本色,肩负起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和反腐败专门机构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项改革任务】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通州区在全市第一批成立监察委员会,第一家实现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在北京市第一例使用留置措施并完成全国首例留置案件的审结工作,市纪委市监委认为通州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形成可供参考和复制的通州经验”。在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通州区开创性地设计了监察委的各种文书,其中,使用留置措施的部分文书,被《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成果予以展出。监察体制改革之后,通州区纪委区监委向乡镇、街道分别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组,在8个农村、社区中开展设立监察干事试点工作,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2.3万名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派驻机构改革】 根据京通办发〔201624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通州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撤销37家(不含法检两院)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联合派驻两种形式,共派驻15个纪检组(不含法检两院),其中联合派驻12个、单独派驻3个,实现了对65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工作全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职能和调查处置权限、明确监督方式,强化区纪委区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20177月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489次,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129人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05条,切实发挥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巡察工作】2017年,通州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公室,设立4个区委巡察组,建立健全有关巡察工作制度文件25个。2017年,完成两个轮次对8家单位的政治巡察。两轮巡察中,巡察组受理来信来访25人次,个别谈话422人次,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164个,发现12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剑”作用初步彰显。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7年,全区逐级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881份,5万余名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全面推进全程记实工作制度,有效实现对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管控。区纪委区监委专题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了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在区级班子示范带动下,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党委(党组)汇报“一岗双责”情况得到有效落实。本年度10次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依据。对全区98家处级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考核。

【保障副中心建设廉洁高效】 创新同级监督方式。2017年,区纪委坚持变被动为主动,抓难点求突破,创新“三式”监督方式,打开了同级监督的新局面。“协助式”监督常态化。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全年4次向区委领导报送纪内信访情况分析,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述责述廉机制不断深化,有效督促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式”监督动态化。在列席党政领导班子相关会议,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全区重点工作推进监督时,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预警。加强与领导班子成员的沟通,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醒,促使班子成员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好“一岗双责”。“发函式”监督具体化。针对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重要和共性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发送监督建议函和监察建议书56封,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针对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执行决策迟缓、贯彻措施不实、推动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2017年,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3件,对33起典型案件、53人次进行通报。尤其是针对环保督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3个单位党委(党组)、37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利用“制度+科技”手段,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城市副中心建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风险预警平台,确保疏解整治促提升、低收入农户帮扶、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正风肃纪】 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持守住重要节点,做到节前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查处通报,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消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年内,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收到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疑似问题线索417条,立案查处1人。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注意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先后调取公款消费信息2.5万余条,经初步筛查移送问题线索187件,立案查处4人,其余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2017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23人进行查处并通报。

【纪律教育】 在“运河清风”网站上开辟“曝光台”“警钟长鸣”等栏目,在《通州党员学习参考》上开设“以案说纪”专栏,制作《股市的赌徒》警示教育片,编辑《阅微》家风微故事读本,汇编《镜鉴勤与廉》,组织“勤廉之星”走基层宣讲、“运河清风”廉政书画展、参观廉政文化公园、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案件查办】 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综合运用约谈、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687人次,占总人数的95%。集中开展乡镇纪内信访举报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化解16个村纪内外问题交织的越级访、重复访等重点难点问题。

【高压惩处】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处置问题线索625件,谈话函询113件次,立案审查210件,同比增长3.4%,位列全市第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0人,同比增长14.6%,位列全市第四;特别是严厉查处了永乐店镇财政所原出纳李某挪用公款案,宋庄镇翟里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邓某某贪污拆迁补偿款、侵占村集体资金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实行问题线索分级管理,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强化考核督促,乡镇、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数达113件,占总数的53.8%,同比增长205%。先后6次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共计35人次,提高了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

【注重审理实效】年内,在全市率先开展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回访关爱工作,传递组织温暖,回访21人。建立采信了结制度,对党员干部在谈话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且反映不实的予以采信并了结,发出带有温情激励话语的《函询结果告知书》41份。完成对全区中共十八大以来440余件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执行不平衡、档案不规范、解除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保障相关人员的权益,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在全市16个区率先成立机关党委,健全组织架构,设立9个党支部,组织多样化的党员活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强化思想融合,先后与26名转隶人员和30余名参与派驻改革的干部开展多轮次的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掌握思想动态,打破思维模式,加速融合发展。强化理论武装,先后举办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并选派51名干部参加中纪委及市纪委培训,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全年提拔使用9名科级干部,有11人通过定岗培训或组织借调,4人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进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工作。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笔记制度,全程留痕、定期检查。专门成立第七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成立以来,受理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50件次,向3家乡镇纪委提出12条整改建议,对1家乡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向1家乡镇纪委发出监督意见书。

(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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