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日期:2018-04-17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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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规定,区县发展改革委不再核发、变更“收费许可证”,不再开展年审工作。结合通州区的实际情况主要工作如下: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公示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抽查制度。自201611日除占道、驻车换乘停车收费由北京市统一定价外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一律放开。放开后,区发改委召开20家停车场负责人参加的告诫会,要求做好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核准备案项目管理方面,为1家占道停车场、12所民办幼儿园、6所培训机构办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备案登记手续。

【价格监测】 2016年,做好通州区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日报、周报、月报、旬报等各类监测报表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对13类、近440个品种进行监测。扩大监测行业范围,增设医疗、药品的监测项目。潞河医院、北京蓝山医药有限公司为通州区设立的两个医疗网点,监测潞河医院每日门诊量,每日8种单病种的手术情况以及每季度的住院费用等,监测包括中成药、中草药、西药223个品种的药品价格及市场情况。 

【价格认证】 2016年,价格认证中心受理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案件2100余件,涉案总金额3700万余元。案件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涉案总金额增长4.2%。经审查不符合认定条件退回案件290余件,解答公、检、法及当事人咨询质询560余次。贯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及时的工作原则,严格工作流程,加强案件内部管理,完善询价机制、集体讨论机制、内部复核机制、疑难案件咨询机制,按照法定要求出具认定结论,实现全年无一起复核、无一起错案的目标。通州区认证中心在2016年被评为全国价格认证系统优秀先进单位。

【价格检查】 2016年,检查机动车停车场422家次,对13家违规收取机动车停车费的停车场给予处罚,罚款金额6500元。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件311件,其中,价格举报较多的是停车场收费126件,物业(小区停车、电费、充电桩)70件,教育30件(幼儿园、小学)责令退款42660元。医疗药品17件,其他举报宾馆、邮局、网吧等68件。

(马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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