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日期:2018-04-17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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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概 况】 2016年,通州法院围绕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这一中心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努力完成审判执行任务,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0078件,结案56082件,同比分别增长60.58%53.53%,结案率88.24%,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效率指数和综合质效指数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位。其中,依法审结各类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1017件,判处罪犯1192人;审结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破产清算、电子商务类、网络购物类、金融衍生产品类等民商事案件44861件,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47件;执结各类案件9736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近8.4亿元。

2016年,通州被定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后,通州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助推副中心建设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作为法院工作重点,积极优化副中心建设司法保障体系,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三个主动”,全力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主动作为,制定《服务和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统领和指导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主动协作,构建多级联动协调机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立审执情况,及时与市高级法院和三中院沟通,积极与区法制办、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召开执法联席会议,稳妥处理多起疑难复杂涉副中心建设案件,保障了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主动优化,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专业人才培育和信息技术保障,为涉副中心建设类案件的妥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二是创新科学管理,通过细化审判任务,规范审判流程,加强积案清理,优化完善制度体系,使审判管理更精细。推行简案快审全面化,类案审判专业化,院、庭长办案制度化,科学破解司法难题。搭建立体服务网络,打造诉讼服务平台、司法服务平台、视频集控平台便捷司法服务,打造创新融通的“智慧法院”。三是坚持文化引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出了以杜鹏、晋怡等为代表的先进人物,带动整个队伍形成勇于担当、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打造健康蕴润的“绿色法院”。四是着重锤炼队伍,打造人才济济的“森林法院”。通过思想先行,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形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公正清廉的法院队伍;科学育人,倡导学习之风,加大应用调研力度,强化司法实践能力,打造专业高效的法官群体;锐意改革,积极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涉诉信访改革,打造创新务实的审判团队。五是积极开门纳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司法更公正、更透明、更公信,打造兼容并蓄的“海绵法院”。

【开展集中送达工作】 年内,为进一步提高外出送达效率、提升审判质效,在经过前期充分的调研论证、人员培训、试运行、实习总结等工作后,通州法院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送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开展集中送达工作。《实施意见》对集中送达工作的主责部门、案件范围、送达流程、送达期限等进行详细规定。通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集中送达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集中送达工作,院长就集中送达人员的培训、如何提高送达效果等工作作出具体指示;面对人员紧张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招聘专门的送达人员,组成专业送达组;通过优先调度3辆固定车辆及1辆机动车辆用于集中送达工作,保障集中送达工作顺利进行。通州法院集中送达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送达改革的前列,吸引了海淀法院等单位前来交流学习。

【推行法官员额制】 年内,根据《北京市法院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通州法院109名同志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北京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先后分两批进入员额法官序列。法官员额制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基础性制度,它涵盖了法官员额配比、入额条件和方式、领导干部入额问题、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等问题,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遴选进入员额序列的法官,必须具备品行操守良好、业务水平精湛的职业素养,真正满足法官队伍的职业化、精英化的职业要求。530日和108日,通州先后组织两批员额法官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以此来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尊荣感,所有的入额法官都要终身牢记誓言,倍加珍惜法官的职业荣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接待韩国中央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代表团】 628日,韩国中央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李钟英率学生代表团到通州法院参观访问。双方就两国的司法制度、案件管辖范围、法院机构设置、法官选任、法院信息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落实繁简分流重点举措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就司法为民、民主法治等司法价值观达成一定共识,同时强化了两国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合作与交流。

628日,韩国中央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李钟英率学生代表团到通州法院参观访问(法院提供)

【审理本市首例婚内申请撤销监护权案】 727日,通州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市首例婚内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申请人程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乐乐。2015613日,李某因琐事与程某发生口角并将程某赶出家门,因两个多月大的乐乐哭闹不止,李某在吸毒后用手扇打乐乐头面部,致其重伤二级。201677日,李某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申请人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为乐乐的辅助监护人。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李某作为乐乐的父亲,未尽到对孩子的关怀照顾义务,反而在吸毒后将不足三个月的幼儿乐乐打伤至重伤二级,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乐乐的母亲申请撤销李某对乐乐的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在筹集善款,及时救治乐乐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其行为应当得到表彰和肯定,但基金会并不在法定的监护人主体范围内,且中国法律法规中并无所谓辅助监护人的概念。因此对于程某要求基金会担任辅助监护人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故判决:撤销李某为乐乐监护人的资格,驳回程某的其他申请。

【与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923日,通州法院与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如,首都经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昊哲等人出席签约仪式。法学院院长喻中、通州法院副院长张朝阳分别代表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和通州法院在合作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焦点访谈》播出通州法院执行案例】 927日晚738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节目,通州法院执行的汪某申请执行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一案,作为唯一选取的具体案例进行重点介绍。汪某等人申请执行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案立案执行后,通州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前往公司注册地现场勘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且该公司不在注册地经营。针对被执行人存在规避、躲避执行的情形,法院认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唐某应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决定对唐某采取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依法将唐某列入一级临控名单,同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送达限制出境决定书。在采取一级临控、限制出境措施两个多月后,唐某被首都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控制,后执行法官将唐某带回法院。次日,唐某向法院交纳全部案款及迟延履行利息,涉案的十六件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发布《产业调整退出企业员工安置法律问题指引》】 1026日,通州法院制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调整退出企业员工安置法律问题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是以调整退出的方式(整体退出、环节退出)为基础,将员工转移方案(变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停工待岗的过渡方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裁员减员方案等各种员工安置方案进行细化,并对企业安置员工过程中常见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的支付问题进行解读。供相关部门、企业参考。

【发布《服务和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1213日,通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州定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后,通州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围绕服务和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加强保障,主动为副中心服务;二是积极联动,确保审执效果;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理执结案件;四是优化资源,整合团队力量。在此基础上,通州法院经过长期实践和深入调研,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就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具体职责、案件处理程序、司法职能延伸、奖励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制度设计和详细的规定。这是通州法院全力服务和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统领指导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秦运瑞 刘乙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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