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概 况】 2015年,通州区司法局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法律援助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科、政工科、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和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潞洲公证处和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
人民调解工作。召开通州区人民调解协会首届会员大会,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调解协会章程》及《交纳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网络作用,在“两节”“两会”“9·3”抗战阅兵等重要节点,确保将各类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年举办培训活动30场次,对全区4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部轮训一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22805件,成功22780件。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区11个乡镇建成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区429个村(社区)建成法律服务室,打通了法律服务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835家,诉讼代理597件,调解纠纷366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91万余元。
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管控措施,做好“两节”“两会”“五一”“9·3”抗战阅兵和田径世锦赛重要时期特殊人群的管控教育,排查“两类”人员5000余人次,走访民警、村居委会负责人、亲属等3000余人次,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给予书面警告26人次,向法院提议撤销缓刑5人,其中,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3人。成立通州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先后4次开展督查工作。积极开展指纹报到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完成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选址。严密开展分类和解矫教育,组织234名社区矫正人员前往大兴参加集中教育,合格率100%。阳光中途之家组织培训10期,培训社区矫正人员343名。社区评议工作稳步推进,累计评议社区服刑人员5000余人次,发放评议员工作补贴192万元。投资近45万元建成社区矫正宣告室,有效促进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正质量。
帮教安置工作。全年接收刑释人员412人,解除帮教229人,入监帮教20批次,帮教60余人次,衔接监狱释放重点人33人。协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办理低保8人,推荐就业50人次,协调解决住房3人,临时救助100余人,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按照《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要求,严格履行外调取证、与法检商议、评审组卷等程序,排查甄别2名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并报请市局,完成特赦程序。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六五”普法验收,指导全区76家普法单位开展单位、行业、系统自查,对重点执法单位和有重点普法任务的单位开展抽查,整改倾向性问题23项。收集整理“六五”普法音像及文字资料,梳理普法档案卷宗200余册,制作专题片1部,市普法办检查验收后对通州区重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组织律师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现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继承、婚姻等法律知识,加速拆迁进程。扎实开展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场次,法治文艺演出1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区司法局被评为通州区校外教育先进集体。启动第四批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创建,为9个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配备电脑、照相机等100余件办公设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公园宣传阵地作用,联合各单位累计开展活动100余场。法治文化公园先后被评为区十佳基层宣传文化示范点和通州区校外教育先进场所。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阵地宣传。在《通州时讯》上登载普法专栏30余版、普法案例110条,在通州电视台播出《普法园地》栏目10期、《法治通州》栏目40期。
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主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抽调10名司法行政骨干力量和9名优秀律师组成2个法律服务团,全程为潞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为维稳领导小组提供建议方案13份,解答法律咨询1458件,调解疑难纠纷61件,撤销政府公开信息的申请5份,出具意见书29份,项目涉及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19名帮教对象无一人影响签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困难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最大限度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256件,“12348”热线咨询接待2088人次。提升公证公信力,启用电子办证系统,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累计办理公证9982件。
队伍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9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持续监督作风制度建设情况,废弃制度2项、修订制度8项、新建制度2项。集中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检查律所、法律咨询中心140余家,约谈告诫律所11家15人次,取缔法律咨询中心2家,批评教育60余人,为投诉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方案和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成员分专题开展学习18次,专题研讨4次,参观主题展览4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21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16人次。全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岗位练兵、能手竞赛”活动,有5人被评为岗位能手。举办4期道德讲堂,区司法局被评为通州区示范道德讲堂,1人被评为5月“通州榜样”人物。开展“悦读书,越精彩”征文演讲活动,2人获区表彰。
基层建设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收尾工作。在办公用房上,北苑、中仓、梨园、宋庄、马驹桥、永乐店6家司法所通过搬迁、改建等方式扩大办公面积,15家司法所均达到AAA规范化办公用房标准。在硬件建设上,有10家司法所完成外观门楣建设,9家司法所完成背景墙建设,15家司法所全部完成室内规范。经评审考核,全区15家司法所成功创建北京市AAA级规范化司法所。
【第十批规范化调委会完成验收】 1月,区司法局对15个乡镇、街道的46个基层调委会进行检查验收。经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以及检查验收小组人员的综合评鉴,11个新规范调委会考评成绩均在90分以上,达到通州区规范化调委会的建设标准;20个规范调委会考评成绩均在110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至此,全区586个村(社区)调委会中有311个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有23个调委会的成绩达到验收标准的满分120分,占本批次接受检查调委会的74%,满分率比上年增长48%。
【通州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挂牌成立】 4月9日,通州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具体负责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禁止令执行以及查找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出处罚决定,处置在矫正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对监狱拟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法院拟判处管制、缓刑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判前调查核实,提出调查意见。
【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启动】 4月16日,通州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巾帼送法 暖心为民,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宣讲团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区律师协会与区妇联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区妇联主席冯利英向律师协会赠送“女律师宣讲团”旗帜。宣讲活动期间为4月-10月。
【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5月11日-5月17日,法援中心联合1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助残维权”活动。通过走进敬老院矫治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就残疾人在遇到涉法问题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通州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八一”前夕慰问部队】 7月29日,局机关和律师协会到总装备部通州综合仓库,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活动特邀知名律师就官兵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讲解,并对官兵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咨询解答,受到官兵的热烈欢迎,有效提高广大基层官兵的法律意识。
【完成“六五”普法规划】 6月—7月,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对全区76家普法成员单位“六五”普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检率达60%。8月总结全区检查情况,形成区“六五”普法工作报告,制作区“六五”普法专题片,整理“六五”普法档案47盒203卷。8月5日,在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区县汇报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肖志刚代表通州区做“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并现场播放“六五”普法专题片。8月11日,市法宣办组成工作组到通州区进行核查验收、对“六五”普法档案进行仔细查阅,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给予了充分认可。
【通州区人民调解协会首届会员大会召开】 8月28日,通州区人民调解协会会员大会在区委党校召开。大会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调解协会章程》及《交纳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选举理事和监事。成立后的区人民调解协会将具体负责指导通州区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民调解行业,孵化调解类社会组织,统筹协调人民调解资源,承接政府购买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协会章程中所规定的其他业务工作。
【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 8月底9月初,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迎接大阅兵 守法在我行 做讲法治守秩序文明有礼通州人”主题法治宣传周活动。重点从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方面开展公民尊法守法教育,引导全区公民做讲法治守秩序文明有礼通州人。动员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志愿力量,统一张贴活动海报、开播媒体专题专栏、广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开展各级各类主题活动70余场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6大类30余部,收到良好效果。
【开展创城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0月—11月,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提升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和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在中仓、北苑、新华、玉桥四个街道及梨园、永顺、潞城、宋庄、张家湾五个乡镇范围内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创建文明城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律师进社区“以案释法”,普法微视频展映等形式,向广大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普法社会知晓率。
【社区矫正宣告室建成并投入使用】 10月15日,通州区司法局宣告接收室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宣告室是参照市局样本、结合各司法所实际情况投资近45万余元完成建设,实现了“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宣告桌椅、统一宣告背景、统一桌牌、统一程序。有效严格宣告程序,严肃刑罚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司法所为农民工维权】 2015年3月,刘某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被孙某雇佣到建筑工地务工,工作的第二天,一块水泥板从高处落下砸断了刘某的双腿。孙某及时将受伤的刘某送至医院救治,并支付刘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及生活费用。刘某出院后多次向孙某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某找到司法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孙某,在征得其同意后,决定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为了妥善解决这起纠纷,分别对孙某和刘某进行反复的开导和说服,并就赔偿数额问题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双方就赔偿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除孙某已支付刘某的住院费及生活等费用外,孙某再一次性赔偿刘某人民币8万元。
(吴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