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概 况】 2015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一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政府规划】 2015年,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合作,编撰完成《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草案)》,该规划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6大目标51项指标,每项指标设定具体标准,建立起科学量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加强法制培训】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5月,为配合潞城棚户区拆迁改造,主任刘青松在区长办公会专题讲解《近五年通州区涉拆迁行政诉讼问题分析与对策》;6月,副主任张琴琴在政府常委务会讲解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2月,组织政府常委务会学习市三中院和区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司法建议书》,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10月14日-16日,与区委组织部、区党校联合开展一期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全年开展“推送依法行政课程下基层活动”,帮助各级行政机关树立程序意识和执法规范,提高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信息公开难点、行政执法程序及能力,向20家行政机关讲授22课,培训人员近1800余人。
【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经两年来对全区行政职权全面梳理,2015年3月23日“通州区行政权力政务公开目录和便民服务公开目录”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此次行政权力公开涉及全区47个执法部门(区政府35个委办局,12个其他部门),10292项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370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84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强制139项,行政处罚8814项和其他职权825项,以及130项便民服务事项。为使每一项“权力清单”合法、全面、准确,设置16条子项。通过公开目录,让每一项行政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规范性文件审查】 6月,出台《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立起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机制。全年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规范性文件58件,提出意见和建议110条;完成市政府各种规章、草案、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等19件,提出意见、建议45条;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完成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6件,区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备案率达到100%。同时,为区属各单位回复各种发文征求意见函48件,提出意见和建议49条,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质量。
【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区法制办会同区政府办对通州区2014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0件,其中,拟保留93件(含拟修改16件),拟废止27件。通过清理,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并举,适应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政府合同协议审核】 年内,认真执行《通州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各委办局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55件,提出建议意见131条,保障了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建立行政处罚清单】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5月1日,全区57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全面公开,包括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执法主体113个,行政处罚职权8814项,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1247部,其中,法律166部、行政法规325部、地方性法规116部、部门规章509部、市政府规章131部,建起了边界清晰、层级分明的行政处罚体系。
【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推进新启用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3月,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操作培训,在执法信息录入、信息监管方面走在全市前列。5月,对全区41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检查重大行政执法备案,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记录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6月,制定出台《通州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编写下发《通州区依法行政手册》及《乡镇依法行政手册》,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重大行政执法备案】 年内,严格审核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案件16起,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160起。对每起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从实体和程序上认真审查,及时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其中,审核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因违法建设面积计算不准确、时间顺序倒置、诉期错误等原因发回重新上报案件2起。
【行政复议案件】 年内,通过改变过去单一的书面审理方式,逐步提高案件审理中公开听证和实地调查比例,全年实地调查案件占到30%,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全年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520人次,接收行政复议相关来信62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较上年同期增长46%。从行政管理类别来看,信息公开32件,行政处罚13件,履职类9件,行政强制8件,其他案件42件。从被申请人来看,乡镇人民政府36件,食品药品监管局17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7件,公安分局10件,住建委8件,其他单位16件。从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看,审结85件,案件审结率达81%。其中,不予受理、转送、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维持66件,占结案总数的78%;确认违法、责令履职、决定撤销19件。败诉案件占结案总数的22%。
【行政诉讼案件】 2015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9件,上年同时期发生1件。其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和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48件,区法院受理的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而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1件,市高院受理上诉案件10件。审结40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0件,责令履职、决定撤销10件。败诉案件占结案总数的25%。败诉案件多为信息公开类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对公开事项是否公开认定不清及程序违法,应诉主体权责模糊,反馈证据材料不及时,不主动参与应诉,不履行判决结果。
【政协提案办理】 2015年,区法制办承办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号A类提案,即“通州区应构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法律意见书制度”。区法制办主动沟通,认真起草答复报告,组织“扩面协商”,6月按时高标准答复。承诺的五项机制全部落实到位,建立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防范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机制、法律事务公开招投标制度、律师准入制度、法律意见书制作者的过错问责机制、法律意见书评价制度。承诺办理的《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于8月实施。
(周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