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概 况】 2015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两个责任”落实】 年内,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划分和界定“两个责任”的内容,明确“十个必须、五个坚持、四个落实、九个强化”的责任清单,做到目标量化、内容细化。逐级传导压力,区、处、科(村、居)三级党组织共签订各层级各类《责任书》3088份,构建明责传压的工作体系。
坚持以规范制度助推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向区委专题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各处级单位党委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专题汇报、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处级单位每半年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持续坚持,述责述廉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态势。
制定下发了《考核办法》,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42项和31项评估要素,年底对96家处级单位党组织和67家纪检监察组织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
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2015年,先后对4个处级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17名处级领导干部追究主体责任,分别给予免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对3名纪(工)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纪律审查】 年内,按照管住大多数原则,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挺纪在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综合运用约谈、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年约谈干部152人,函询45人,组织处理6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统筹纪律审查力量,对21个区属委办局纪委书记进行统一调度,建立纪律审查组长库,实行“一案一授权”;对派驻纪检组长,分期分批选调到区纪委,参与联合调查工作。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和案件定期调度制度,每月定期听取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畅通与司法机关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协同办案等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有效衔接,增强了整体合力。
严格纪律审查,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纪内信访举报932件次;全区立案137件,同比增长163%;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同比增长107%。重点加大对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10人被给予纪律处分。
【专项治理】 年内,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加大对“慵、懒、散”问题的治理力度。聚焦潞城棚户区改造、行政执法中的“零处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城市综合管理等四个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约谈处级干部31人次,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通报批评17人,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专项检查】 坚持每月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年内,对内部食堂大吃大喝、公务经费违规使用、通过电子礼品卡及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检查。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对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礼敛财等进行监督检查,动真碰硬、一查到底。坚持卡住源头,对处级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情况进行2个轮次检查,全区“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注重提醒,节前强调纪律要求。对公车私用、公款购置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做到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违纪人员严肃处理,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快查快办、动辄则咎,严肃执纪问责。2015年,全区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类问题18件,给予纪律处分1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7起、21人次,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宣传教育】 年内,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贯穿全年的“严明纪律、廉洁履职”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学习党纪条规、举办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展、开展研讨交流、组织知识测试等一系列活动,分层分类推进纪律教育,覆盖全区五万余名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廉政风险防控】 年内,在全区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一把手”末位表态等限权制约制度,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监督推动行政审批事项重新确认、规范和取消,在全市率先向社会公开10292项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8814项行政处罚职权以及工作流程图。大力推进农村“三资”监管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否决不合理资金使用625笔,否决不合理经济合同183份,在全市率先实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交易变动情况的时时监管、全程留痕,形成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纪律保障】 年内,把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遵守各项纪律的核心,确保政令畅通。提前介入潞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出“五公开、十严禁”纪律要求,推动全过程公开透明,有效防控风险,有力地推动了拆迁任务廉洁高效完成。加强对“服务窗口”和“小散远”科队站所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领导干部带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相关领导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了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的整体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年内,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强化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建立执纪监督上下联动机制,采取联合调查、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选调基层年轻干部到区纪委定岗培训,不断培养和储备后备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
(潘丽丽 郝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