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日期:2016-05-10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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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4年,全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以加强社区民主协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以试点推行社区“参与式协商”民主自治模式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自治组织制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2014年先进村(居)委会和村(居)委会主任评比表彰活动,评出市级先进村(居)委会19个,市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7名;区级先进村(居)委会12个,区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13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通大、通顺、朝通3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创新基层自治组织工作模式】  年内,研究制定并下发《通州区民政局关于推行社区“参与式协商”民主自治模式,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区112个社区居委会中选取17个社区进行试点,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有序推动全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社区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检查。妥善解决化工六厂定向安置房项目跨行政区域界线建设有关遗留问题,成立新城乐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切实做好社区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至此,全区社区居委会达到112个。10月底,民政部副部长姜力深入于家务回族乡仇庄村调研农村社区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情况,对仇庄村“以德为政,以法治村”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农村民主日活动】  2014年,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全区农村政治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在全区范围内于1月、7月组织两次农村民主日活动。农村民主日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切实提高社区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

【行政区划管理】  2014年,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与发展、优化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会同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发改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进行全区行政区划调研,委托北京市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研究会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提出行政区划中近期调整可行性方案。组织开展通大、通顺、朝通3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同时组织通州区各街道、乡镇开展街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对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完成区级及街乡镇级的行政区划、界线、界桩等相关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文档资料电子化处理,进一步完善了区划数据库。

       (范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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