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日期:2014-02-21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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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龄 工 作

【概  况】  2012年,区老龄办围绕“9064”养老发展模式,深入贯彻落实“九养”和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龄老人医疗补助制度、孝星表彰公推公选制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管理使用制度及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与此同时,对全区11个为老服务场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年内,通州区老龄办积极开展为高龄特困老人送温暖、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空巢老人”安全越冬、度夏大检查系列活动,竭力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此外,区老龄办还组织全区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养老托老建设】  年内,不断加强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以居(村)老年活动站(室)为依托,加大投入,加强养老餐桌、托老所硬件建设和管理,使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2012年,投资375万元建成1家街道级、9家村居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出资74万元奖励29家养老餐桌、19所托老所及8家为老服务单位。

【老年人维权】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加强村(居)委会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建设,并形成区、街(乡镇)、居(村)委会三级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年内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老年法律知识系列讲座2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涉老案件8件,涉案老人10人;各级网络设有联络员,负责办理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等项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处理及时。此外,每个社区均有法律宣传橱窗,每个社区半年开展1至2次法律咨询,认真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印发宣传材料、宣传画5000余份,在区内主要公共场所、集市和交通要道设有宣传点,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发放;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画、咨询解答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了家庭和睦。

【为老年人办实事】  2012年,区老龄办为全区1900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为9950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制作《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为全区15643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1830万元;为全区1446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50余万元;为全区66名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医疗补助26.7万元;为1649余名老年人配备“小帮手服务器”;在全区推荐选送605名市级孝星和60个市级为老服务先进单位;召开通州区首届千名“孝星”和百家为老服务单位命名大会;通州区红十字南丁格尔爱老服务志愿队正式成立,将为更多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人提供专业护理帮助。

【走访慰问】  年内,区政府拨款3万元为13户特困老人发放困难补助金和16名百岁老人发放营养补贴金。重阳节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走访慰问了全区特困老人和百岁老人,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老年人文体活动】 年内,区老龄办组织参加北京市老年体育协会举办的第十五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重阳节前夕,区老龄办举办了“长寿杯”老年门球赛、“重阳杯”台球赛,共有50支代表队500名队员参加门球比赛,90名老年台球爱好者参加台球比赛。

   (夏文利  张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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