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日期:2013-05-09    来源: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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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民 政 工 作

【概  况】2011年,通州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大投入、大保障、大服务、大管理、大协同”的大民政理念,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发展民生,深入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全力服务通州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确保了“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项民政工作的圆满完成,各项民政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民政信息】为扩大民政信息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及时传递各项民政政策法规,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民政工作动态,区民政局以“通州民政信息网”、“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北京民政信息网”及《民政信息》内部刊物为载体,打造民政信息平台,通过民政局局域网向北京市民政局报送信息126篇,在其他网站发布民政工作成果信息476篇。

【民政宣传】为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的力度,年内通过展板、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州电视台、通州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播出反映民政工作的新闻62条;《中国社会报》、《北京社区报》、《通州时讯》等报刊媒体刊发民政专题2期、头版刊发稿件8篇、其他各类稿件84篇,并与通州电视台联合策划播出专题栏目《民政民生》12集,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民政信访】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信访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件信访件党政一把手都亲自阅批,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年内受理各级(部门)转办群众来信23件,其中,市民政局转办5件,区委、区政府转办11件,直接收办7件;信访件办结率为100%。

【民政理论调研】2011年,民政理论调研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大民政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通州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拓宽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政理论调查研究,全年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完成重点调研课题26个。为创新工作,精选了6篇优秀理论调研报告,举办“民政理论论坛研讨”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网上服务监察系统】年内,区民政局网上监察服务系统建设与效能建设和“双百”考核紧密结合,努力打造窗口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全年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066项,行政服务事项9720件,执法合格率、时限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夏文利    乐)

【征地超转管理】全区征地超转工作坚持维护和保障征地超转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改善征地超转人员的就医条件,依法依规为征地超转人员排忧解难。年内新接收征地超转人员169人,为3400名征地超转人员报销医疗费899万元,发放生活补助费3217万元,接待来信来访130余人(件)次,群众满意率100%。

(夏文利  王东克)

优 抚 安 置

【概  况】2011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建立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义务兵优待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年内为1426名重点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760元;元旦、春节期间,市、区领导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活动,慰问金总额94.36万元。

【参战参试人员认定】认真贯彻落实认定参战参试人员相关文件精神,年内认定参战参试人员57人,截至年底,全区认定参战参试人员240人。

【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年内共为1069人次优抚对象减免医药费251.5万元;为760名农村优抚对象办理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为48名享受原公费医疗待遇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办理参加医疗保险。

【军功奖兑现】2011年,区民政局为113人次通州籍义务兵兑现军功奖5.68万。其中荣立个人三等功的19人次,发放奖励金3.8万元;获得优秀士兵的94人次,发放奖励金1.88万元。

【优抚对象危旧房翻建】认真落实《通州区农村住房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年内共完成8个乡镇30户、90间优抚对象房屋的翻建工作,投入资金162万元,进一步改善了优抚对象的住房条件。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为弘扬见义勇为的行为,2011年,通州区马驹桥镇甄金生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为其发放慰问金5000元。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各级领导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61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7.32万元;为5户见义勇为困难户发放慰问金6.1万元。

(夏文利 韩玉平)

【复退军人接收安置】2011年,接收退役士兵225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72名(转业士官38名),农村籍退役士兵53名。年内区民政局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千方百计为退役士兵排忧解难,同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拓宽安置渠道。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将28名退役士兵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33名安置到市、区企业单位,107名自谋职业,1名复工,2名复学,1名自主择业;53名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相关政策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100%。

(夏文利    科)

“双拥”工作】2011年,全区“双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驻通州部队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使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了通州区“双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通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贡献。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全区各界领导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为驻通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300余万元。年内,投入资金700余万元用于改善部队生活环境、解决训练场地、建立拥军图书室、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与此同时,各级单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驻通部队广大官兵积极参加新城建设,累计出动官兵6000余人次,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清理垃圾杂物5000余吨;为驻地群众减免医疗费15余万元;爱心捐款30余万元;军训各类人员22000余人次;派出官兵2000余人参加联防联治活动;出动火警230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通州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夏文利    宁)

救 灾 救 济

【概  况】2011年,社会救灾救济工作以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系统、全面、规范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加快,各项救灾救济政策得到落实,五保供养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年内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903户3153人,年保障资金1625.4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871户6903人,年保障资金1824.39万元;分别于年内1月和11月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两次临时生活补贴共328.7万元;对175户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和阶段性的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性救助金20.93万元;为2142名城乡特困群众办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359.65万元;对155名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发放助学金43.65万元;完成138户387人低收入家庭的认定。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复核】为全面了解全区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市民政局反馈的社会救助家庭预警信息,年内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进行经济情况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车辆、房屋、个税、公积金、家庭财产、商业及养老保险等。

【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年内区民政局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街政科共同做好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公示上墙、受理审批等项工作,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严把审批关,全区580个居(村)委会成立了以居(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城乡低保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负责初审。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民政科、街政科依据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管理,全年新审批112户152人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97户404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区民政局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民政对象采取半年复审、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全年调查城乡低保对象5774户10056人,重点抽查1022户1993人,收到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全部进行调查核实,对所涉及享受城乡低保对象依规进行停发和调整,全年停发享受城乡低保对象388户728人、调整130户183人。

【救灾应急预案管理】为确保民政对象安全度汛,区民政局制定《汛期抢险应急预案》,下发《关于做好安全防汛工作的通知》,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汛期灾民救助工作责任书,下拨36万元救助资金,发放救助卡3600张,保证特困群众在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此外,为5041户低保家庭发放冬季燃煤取暖补助201.64万元;为6208户困难家庭发放元旦、春节慰问金219.7万元。

【农村特困户危旧房修建】2011年,按照抗震、节能、保温的标准,区财政投入资金792万元完成190户农村特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于11月底前全部竣工。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成立专职救助巡视队,在全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行动,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27人次,流浪乞讨、露宿街头等现象明显减少。

【五保供养】2011年,全区农村五保供养220人,其中集中供养193人、分散供养27人,自7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296元提高至9840元。年内全区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4家,全区21家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数3727张,床位使用率达到85%。

(夏文利  李宝辉)

社 区 建 设

【概  况】通州区社区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大民政理念,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全区有城市社区105个,农村社区453个。

【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2011年,区委、区政府两办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通州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也印发了《通州区关于开展“七型”农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意见》、《通州区农村社区建设长效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通州区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以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年内通州区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全覆盖。与此同时,全区还进行了农村星级社区的评选、验收等项工作,全区274个镇级“精品农村社区”全部通过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联合检查验收,评选出张家湾镇张家湾村等68个一星级精品农村社区;梨园镇刘老公庄等101个二星级精品农村社区;于家务回族乡西垡村等105个三星级精品农村社区。

【社区节活动丰富多彩】第六届社区节围绕“忆建党岁月品通州古韵”为主题,社区节活动丰富多彩,内容包括开、闭幕式;乡镇及办事处以携手共建等方式,开展以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党员活动等。社区节的成功举办,展示了全区新型和谐社区的良好风貌,营造出“喜迎建党90周年”的热烈氛围。

【首都和谐社区创建】年内积极开展首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评选通州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创建活动采取街道自荐、自检,全区联检互评的方法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方式评选出街、区级和谐街道及和谐社区,有3家获市级和谐示范街道、42家获市级和谐示范社区。

【社区服务】年内积极开展“在您身边十万小时”大型社区公益服务活动,该项目由链家社区志愿者队和社区共同完成。与此同时,还参加了以“我的北京我的家”为主题的“第五届北京家庭才艺大赛”、“九九重阳节”为老服务活动等,全区有近3800名老人通过此活动受益。

【技能培训】年内社区服务中心组织8期社区技能培训,其中包括社工师资格考前培训和居委会软件建设培训等,8期培训有686人次参加。此外,还组织原有的社区网站操作员以及县镇、马驹桥镇的新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网站系统的操作培训,培训有201人次参加,通过培训,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进一步加大信息采集量,通过广泛动员宣传,使全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年内全区录入信息总量8805条,其中,居家生活类信息359条,非居家生活类信息8446条。

(夏文利    蕾)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概  况】2011年,全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以加强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平台,不断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创新民主管理长效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农村村民自治建设健康发展。年内经过试点,在全区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促进了村级民主监督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还在全区深入开展农村民主日活动和村级干部“双述双评”,使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此外,全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2011年先进村(居)委会和村(居)委会主任评比表彰活动,共评出市级先进村(居)委会19个,市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7名;区级先进村(居)委会12个,区级先进村(居)委会主任13名。

【民主管理专项督察】年内协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农委、区经管站等职能部门组成督察组,深入乡镇、村,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使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健康发展。

【农村民主日活动】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全区农村政治稳定及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年内两次农村民主日活动的安排部署,并以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好全区农村民主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全区各行政村按照文件要求和民主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按民主程序审议村务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报告。同时,按照区委关于对村干部进行“双述双评”工作的要求,认真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日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为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为《村委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区民政局为各乡镇购置了《村委会组织法学习读本》,并深入乡镇对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区民政局还结合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对《通州区村级组织工作手册》进行重新修订后发放到全区475个村。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积极组织永顺、梨园、马驹桥等乡镇干部及村委会主任参加市人大、市法制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的落实新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北京市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1年8月至11月,经过试点、全面实施及制度建设三个阶段,在全区475个村全面启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同时印发《通州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和《通州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十项工作制度(试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推进村级民主监督。

社区居委会建设】年内对全区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进行了关于落实中办发〔2010〕27号文件,做好新时期城乡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专题培训,组织社区干部学习《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委会建设学习读本》,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此外,还分别对玉桥街道办事处3个新建社区居委会、梨园镇调整17个社区居委会规模和新建2个社区居委会,以及永顺镇、北苑街道办事处各1个拟新建社区居委会进行程序指导和审核;完成全区105个社区居委会人口规模统计工作。分别从组织现状、人员构成、选举方式等方面,对全区105个社区居委会进行选前调研,为通州区第八届居委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行政区划管理】年内协调区规划分局及相关乡镇,配合市民政局以及北京市测绘院完成通州区新城地区行政区划地图编制工作。完成对“通大线”、“通顺线”界线自查及七颗界桩委托管理情况的检查及建档工作,按协议及时向被委托人拨付2012年的委托管理费用。积极配合区综治部门,并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界线管理职责,做好界线附近地区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界线附近地区的和谐稳定,推进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夏文利  周庭桂)

综 合 执 法

【概 况】2011年,区民政局把依法行政作为民政法制工作的重点,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律宣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年内有执法权的科室系统地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准确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持证上岗率和执法合格率100%。

【依法行政】2011年,区民政局新增行政执法依据3件,废止1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均向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行政执法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符合规定程序。

【“六五”普法】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区民政局制定了《通州区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普法重大活动的开展。年内区民政局定期深入到街道和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

【法律培训】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区民政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6批次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律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殡葬执法等相关问题。

【法制宣传】根据市、区统一安排,区民政局于“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了首届法治文化节活动,区民政局综合执法科赴于家务乡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与此同时,为加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区民政局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重点时期,开展以宪法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普法宣传覆盖到11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

【清明祭扫】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服务安全、有序进行,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通州区群众扫墓服务工作指挥部,召开有23个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协调会。清明节前夕,联合指挥部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公益性集体埋葬点进行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清明节期间,通州殡仪馆、永安公墓、通惠陵园、京运陵园、惠灵山陵园5个扫墓接待点,共接待扫墓群众21万人次,车辆4.2万辆次,由于组织周密,措施有力,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移风易俗宣传】为在群众中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区民政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内容包括: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现代文明礼仪等。为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力度,清明节期间,区民政局在通州电视台新闻时段滚动播出“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等宣传内容。

【丧葬补贴】2011年,按照《通州区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及实施细则,审核丧葬补贴申请3557件,区、镇(乡)两级财政共拨付补贴资金1778.5万元。

【综合治理】为有效治理殡葬用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区民政局会同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9家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共收缴冥币16千克、纸人4个、灯箱1个。此外,对有太平间的三家医院和非法运尸车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医院有违规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运尸车进行了警告。

(夏文利 赵一默)

社会组织管理

【概  况】年内,通州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积极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管理方式,完成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重点工作。与此同时,着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截止到2011年,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03个,其中社会团体1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1个。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区民政局着重对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党建情况、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年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011年,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211家,其中,社会团体83家,合格8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8家,合格126家,基本合格2家,拟注销5家。

【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在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中,区民政局组织部分医疗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了“送医送药进社区、服务民生乡村行——共建和谐新农村”两次大型公益活动。全区273个社会组织和156个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项目277个,有3.4万人次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参与,投入资金1237万余元,使11万困难群体,21万普通群体受益。

【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年内,区民政局将“小金库”治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引导社会团体从加强教育入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意识,督导检查社会团体有无乱收费情况以及社会团体和业务主管单位资产财务关系等情况,提高了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水平和对财经法规政策的认识,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团体自律和收支管理规范。此外,全区107家社会团体开展全面复查,复查面达到100%。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年内,区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口审批”和“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减少审批环节。同时,积极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制度,为社会组织登记和开展活动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

(夏文利  曹新亮)

婚 姻 登 记

【概  况】2011年,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原则,全年办理结婚登记8780对,离婚登记1560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727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502份,出具查档证明458份,办理收养登记21件(含清理事实收养2件),执法合格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为规范婚姻档案管理,完成了2010年婚姻档案移交入库,共整理移交婚姻档案1045卷,收养档案77卷,装订2011年婚姻档案1207卷,收养档案21卷;为方便行动不便当事人办理补领结婚登记手续,上门登记5次;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及现场解答30000余人次;协助司法部门查办案14件,检查出冒用假证件办理婚姻登记22起,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为顺利解决全区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区民政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了解决区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共清理私自收养子女案件76件,出具收养证明4份;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8次,基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3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使全区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也使收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了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首都文明行业复查考评】2011年,区婚姻登记处大力开展巩固首都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活动,迎接和通过了首都文明行业复查考评组的复查考评。通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区婚姻登记处窗口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争创优质服务示范窗口】为促进婚姻登记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方向转变,年内区婚姻登记处积极开展争创全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并顺利通过了区监察局进行的各项考评。期间共接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明察暗访3次,发放调查问卷20份,群众满意率100%。

【特殊婚姻登记日服务】为切实做好情人节、七夕节、平安夜等特殊婚姻登记日工作,区婚姻登记处认真扎实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并根据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等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业务骨干做好咨询接待、审查把关及疑难问题的处理,使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公井然有序,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婚姻档案补录】2011年,为配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区婚姻登记处对散落在各乡镇未录入登记系统婚姻档案进行补录,共补录马驹桥、台湖、县等6个乡镇1998~1999年的1000余份婚姻档案;协调区档案局将1998~1999年散落的婚姻档案全部入馆。

【婚姻法律法规宣传】2011年,区婚姻登记处通过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并在新华网、《北京青年报》、《北京社区报》、《通州时讯》、通州新闻等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30余篇。同时不断加大婚姻政策法规宣传,全年向社会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对15000余次前来政策咨询的群众进行解答。

【网上监察】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年内区婚姻登记处认真开展网上监察服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全年将12067件婚姻登记办结情况通过监察服务系统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夏文利  刘广宇)

福 利 事 业

【概  况】通州区社会福利事业坚持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福利彩票销售发行坚持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工作宗旨,发挥彩票公益金扶残济困的作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州区光荣院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改善服务环境,为在院优抚对象创造温馨、舒适、优美、和谐的休养环境;通州区社会福利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孤残儿童及精神病患者提供优质的康复治疗和医疗服务。

【福利生产】全区福利生产稳中求进,坚持走市场发展的道路,全年完成销售收入36701.7万元,利税2144万元,上缴税费1205.3万元。年内完成了全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与此同时,认真做好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工作,共为25家福利企业的362名残疾职工给予就业补贴113万元。此外,监督全区福利企业与残疾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统一实行北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使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接收捐赠】2011年,累计收到捐款158.9万元,接收物资22526件,其中将捐赠款的60%上缴市捐赠中心,40%用于对口支援地区及本地区的公益事业。年内将10897件棉衣送往内蒙古奈曼旗地区,帮助该地区群众解决过冬棉衣不足困难。全区两家“爱心家园”年内救助困难群众236户708人。

【福利彩票销售发行】2011年,销售总额再创通州区福利彩票发行历史新高,实现福利彩票销售额28871.9万元,其中电脑销售彩票21166万元,即开票彩票7705.9万元,比2010年增长31%,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23%,为国家筹集彩票公益金10100万元,其中为全区筹集彩票公益金1680万元。

【慈善事业】2011年,区慈善协会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857.20万元,其中“慈心汇大爱,春雨润万家”主题募捐月接收捐款515.15万元;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接收捐款223.92万元。年内区慈善协会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为全区2505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90.95万元。

【光荣院服务管理】通州区光荣院坚持“老人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积极为老人创造和改善休养环境,筹集资金60万元,为休养员房间更换液晶电视、浴室座椅;投资80万元对公寓楼太阳能进行维修和改造,其中包括防水和节能设施。投资10万元更换了厨房设备,并组织本年新接收的优抚对象进行疗养和全面的身体检查。年内区光荣院经常开展适合老人特点的多项文体活动,以丰富老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社会福利院服务管理】通州区社会福利院进一步加强管理,秉承“养、治、教、康、娱”的服务理念,竭力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年内精神病院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1850例,好转率达到98%。

(夏文利    乐)  

老 龄 工 作

【概  况】2011年,区老龄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通州区关于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高龄老人医疗补助制度、孝星表彰公推公选制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管理使用制度、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与此同时,为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制作“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对全区11个为老服务场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年内通州区老龄委积极开展为高龄特困老人送温暖、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空巢老人”安全越冬、度夏大检查系列活动,竭力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此外,区老龄委还组织全区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养老托老建设】年内,不断加强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以居(村)老年活动站(室)为依托,加大投入,拓展功能,要求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硬件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并要求要悬挂标识牌、制度上墙,使之管理更加规范。2011年,全区23个养老(助残)餐桌、24个托老(残)所通过北京市老龄办的检查验收,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显著提高。

【老年人维权】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形成区、街(乡镇)、居(村)委会三级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年内,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涉老案件14件,涉案老人19人;各级网络设有联络员,负责办理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等项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处理及时。此外,每个社区均有法律宣传橱窗,每个社区半年开展1至2次法律咨询,认真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印发了宣传材料、宣传画5000余份,在区内主要公共场所、集市和交通要道设有宣传点,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发放;利用广播、办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咨询解答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

【为老年人办实事】2011年,区老龄办为全区1347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32余万元;为全区10018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制作“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为1400名老年人办理老年证;为全区13786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在全区推荐选送620名市级孝星和61个市级为老服务先进单位。为6000余名老年人配备“小帮手服务器”。51个养老(助残)餐桌和49个托老(残)所的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全部完成,为空巢、独居老人解决就餐问题。

【走访慰问】年内,区政府拨款4万元为48户特困老人发放困难补助金和20名百岁老人发放营养补贴金。“重阳节”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走访慰问了全区特困老人和百岁老人,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老年人文体活动】年内,区老龄办组织参加了北京市老年体育协会举办的第十四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重阳节”前夕,区老龄办还举办了“长寿杯”老年门球赛、“重阳杯”台球赛,共有56支代表队550名队员参加门球比赛,近百名老年台球爱好者参加了台球比赛。此外,区老龄办还组织50名老年人代表参加了北京市老年活动中心举办的“京城一日游”活动。

    (夏文利  张连琴)

民族 宗教 侨务

【概  况】2011年,区民宗侨办认真遵循市民委、市宗教局和市侨办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领域与形势发展相适应,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年内,侨商总部落户通州区。

【扶持发展民族经济】年内,区民宗侨办争取民族经济发展资金329万元,用于扶持于家务村莲藕种植基地、枣林庄村肉牛养殖场、张湾村信鸽养殖中心、张湾镇村民族特色街、隆昊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冷库改造、如意食品公司技术改造、大顺斋食品公司技改贴息等经济项目;协调区财政、区农委、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民族乡村争取各种扶持政策,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全面推进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市民委领导到通州调研10月,北京市民委主任池维生等领导到通州区调研。市民委领导听取了通州区民宗侨办关于民族乡村经济工作汇报,并考察了于家务回族乡南瓜观光园。北京市民委领导对通州区发展民族乡村经济、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等均给予充分肯定,还就新城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民族宗教问题,与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研讨。

【民族教育】年内,区民宗侨办积极开展通州区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活动,争取扶持资金15万元,用于潞河中学清真食堂设备更新改造。

【民族体育】年内,区民宗侨办认真组织全区10支社区民族舞蹈队参加北京市第六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经过角逐,北苑街道锦园社区紫丁香舞蹈队和中仓街道运河园舞蹈队取得优秀奖。

【宗教场所维稳】为支持通州新城建设,北关清真寺、西关清真寺需要异地重建。区民宗侨办、区伊协为了维护回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拆迁重建过程中伊斯兰教界的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清真寺选址、重建、确权等各项工作。截至年底,两所清真寺选址及设计方案基本确定,两所清真寺已搬迁到临时活动场所,旧寺已经拆除。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15个宗教活动场所硬件环境进一步提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年内通州区伊协被北京市宗教局评为先进集体。

【“两乱”专项治理】根据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了关于治理乱建庙宇和露天宗教造像工作会议,并组织专人对区内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活动场所依法进行了专项治理。

【为侨眷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积极开展为困难归侨送温暖活动;及时为华侨、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办理高考身份证明、来京就学批准书等;组织归侨侨眷开展“中秋节联谊活动”及“通州区民宗侨界新春联谊会”等,努力为侨眷排忧解难。

(夏文利    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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