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劳动保障事业 构筑全区社会和谐

日期:2008-09-03    来源:通州区政府

分享:
字号: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良

一、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几年来,全区城乡统筹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就业、市场引导就业的就业培训体系;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在内的多险种、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重在源头、重在基层、重在预防、重在调节”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

(一)城乡统筹就业格局率先破题

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工作思路,我区着力打破阻碍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和机制因素,不断改善就业环境。

1、从组织领导上做到城乡统筹。在全市率先成立区、街道(乡镇)两级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打破了以往城乡之间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割定式,实现了组织领导上的城乡一体化;以合乡并镇为契机,在全区15个街道(乡镇)组建了就业服务所,在38个社区、48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就业指导站;在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三级就业领导和服务机构城乡统筹就业责任制管理体系,保证了就业服务体系向社区(村)的有效延伸。

2、从政策制定上注重城乡统筹。制定并出台了《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通州区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州区促进城乡就业办法(试行)》等文件,按规定配齐了街(镇)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建立了区、镇(乡)两级培训就业资金管理体系,加大了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的政府扶持力度。

3、从服务功能上谋划城乡统筹。实现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培训就业管理与服务的网络化,形成了一点登记、多点查询的网络运行平台。全区16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全市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促进了管理服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建立完善全区16家公共职介机构的基础上,推出一批诚信民办职介机构,发布承诺服务倡议,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服务水平。

4、从工作开展上落实城乡统筹。设立全区统一的失业人员电子管理台帐,并将农转非人员、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及残疾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登记范围,拓展和加强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基础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了《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认定与登记、劳动能力审核、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等工作程序。

5、从资金投入上保障城乡统筹。建立起区、乡镇两级培训就业资金,同时将城镇大龄困难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城乡劳动力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给予培训补助,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培训予以全额补助。

(二)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全区扩面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基金收缴率均达96%以上,社会保障功能日益突出。

1、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形成长效机制,基金收缴不断增长。2005年,预计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将分别达到23515万元、2072万元、558万元、12906万元,与2001年相比将分别增长52.9%、51.4%、24.6%、288.9%。

2、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2005年预计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将分别达到49846万元、5134万元、509万元、17867万元,与2001年相比将分别增长84.8%、48.5%、206.6%、748%。全区月人均离休费和退休费分别从2000年的1038元和671元提高到目前的2082元和977元,离退休费月人均从2000年的678元提高到目前的1008元。

3、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人员范围从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出台,保障了我区外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2004年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指导性意见要求,2005年我区完善、修订并下发了《通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同时制定了《通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突破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旧模式,使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三)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新格局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意见(试行)》,围绕“宣传培训、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四个环节,形成属地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主管部门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相结合、用人单位自我管理与劳动者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劳动关系工作新格局。

1、以宣传培训为切入点,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灵活的方式和手段,对用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和“要管理先服务”的工作原则,在全区范围内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为单位,深入开展大规模的劳动政策法规免费培训活动,送政策入企业,先后培训52期,涉及职工2.8万人次。用人单位通过学法、知法,增强了守法意识。

2、以日常规范为着力点,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质量。重点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监控和指导,私营企业、股份联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提高到70%、85%和35%。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以集体协商工资为突破口,提高集体合同质量。

3、以监督检查为关键点,完善劳动关系监控体系。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建立基层监管机构,构建出纵向到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横向到工商、统计等部门的劳动保障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加大惩处力度。

4、以案件查处为突破点,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持信访、监察、仲裁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时化解了矛盾。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区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坚持集体争议和突发事件的调处机制,将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工作重心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二、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直接涉及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和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在新的形势下,受经济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日渐显露,劳动保障工作将面临着重大挑战。

(一)就业形势严峻,工作难度加大

1、劳动力市场供需总量矛盾突出。一方面,随着通州新城区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预计全年将有1.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和2.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就业,劳动力供给总量将达到4万人;另一方面,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建设项目投资相对减少、放缓,制约了就业岗位增加。今年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供需相抵,劳动力过剩达2.5万人。

2、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显。从我区实际情况看,今后新增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及现代服务业,这些企业需要的人员素质普遍较高。而目前城乡劳动力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技能较弱、就业转换能力较差的状况,特别是农转居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就业观念陈旧,缺乏劳动力市场亟需的技术和技能,就业难度更大,从而使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

3、多种因素导致失业率居高不下。截至8月底,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0%,同比提高1.39个百分点,突破了3%的控制指标,居高不下。主要原因:一是登记失业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今年将农转非、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服务对象以及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员纳入了失业登记的范围,成为登记失业人员的重要构成部分。二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就业优惠政策作用并不明显。目前我市的就业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农转非(非占地转居)等人员很难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低保人员就业的政策远远没有低保待遇优厚,失去了其促进就业的作用,实施难度非常大。三是享受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到期使2次失业人员增加。按照规定,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助的自谋职业人员将在今年及以后几年陆续到期,面临再次失业,成为失业人员增长的又一主要原因。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窄,政策落实任务较重

1、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亟需扩大。目前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多数农村尚不具备按现行政策参保的条件,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转居人员无法享受养老、基本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障待遇,亟需政策支持。

2、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任务艰巨。去年以来,市、区相继出台了20余项社会保障方面新政策,包括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处理办法、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等。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地方财力的支撑,加大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的磨合、衔接与完善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较大。

3、城乡统筹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缺乏程序与办法。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能否实现养老金的按月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如何并轨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工作任重道远。

4、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形势严峻。按市局要求,我区今年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应达3.9亿元,同比上年基金征缴指标递增11%。1-8月全区累计征缴四项社会保险基金3.0亿元,完成全年指标的77%。考虑到今年企业转制、人员分流等多种减收因素,今年基金征缴形势较为严峻。

(三)劳动纠纷普遍存在,解决难度较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式将呈多样化趋势,使劳动关系变得日益复杂多样,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调整劳动关系难度增加。

三、构筑劳动保障和谐氛围的措施与建议

(一)强化就业服务,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落实区政府促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继续在岗位开发、政策落实和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的稳定性。二是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培训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具体措施如下:

1、多种措施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按照北京新城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围绕光机电一体化、汽车零部件、都市型工业、现代商业与服务业的发展,找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结合点,大力开发适宜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岗位。继续推广经济建设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发挥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继续实施全市“三年三十万”社区岗位开发计划,不断拓宽社区就业领域;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等措施,搭建投资、创业和再就业平台,促进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成今年新增城镇就业5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300人,其中“4050 ”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开发社区就业岗位4500个的指标。

2、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落实《通州区促进城乡就业办法(试行)》和《通州区招用失业人员、富余劳动力岗位补贴细则》,从政策、资金和服务上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基层就业指导站和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做好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3、落实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着力做好有劳动能力的农转居人员、残疾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和“4050”等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继续落实《通州区促进城乡就业办法(试行)》中关于对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失业人员的补贴政策,引导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建议市局与民政部门磋商,针对目前政策促进就业作用不明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策,促进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尽快就业;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制定相应政策,如农转非人员(非占地转居)的就业优惠政策、自谋职业享受社会保险补助到期后的接续政策以及促进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等等。

4、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建立就业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做好劳动力供需抽样调查、完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初步建立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并进一步简化审核工作程序,加强数据审核的力度和严肃性,保证就业、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通过规范劳动关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督促参加社会保险等措施,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完成我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的指标。

5、整合各项资源,促进培训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在师资、经费和设备上给予扶持。一是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突出中、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辖区内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保证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围绕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分析和乡镇经济增长点及就业增长点,确定失业人员技能培训项目,同时结合空岗报告制度的实施,积极做好培训后的就业推荐工作。三是加强乡镇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三单式”定向培训,加强培训针对性。对从事一产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现代农业相关知识培训;对即将转居的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及来京务工人员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储备技能培训。

(二)加强政策落实,完善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

1、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做好各项衔接工作。一是努力扩大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全面落实建设征地转非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继续落实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做好我区永顺镇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来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工作,尤其是保证建筑施工企业来京务工人员的参保。五是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在居住地社保所报销大额医疗费工作,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稳妥实现社区属地管理服务。六是继续落实《通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实现每个乡镇年内至少发展1个行政村参保的目标。

2、加强管理,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继续落实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稳步扩大覆盖面,重点抓好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参保,个人委托人员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水平,将统筹基金人均支出增长幅度控制在18%以内。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快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做好市级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经办和服务工作。实现1.8万企业退休人员报销的门诊大额医疗费通过银行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方便退休职工。

3、强化扩面征缴,做好基金管理与监督工作。不断扩大我区社会保险的城乡覆盖范围,运用各种手段,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征缴,提高基金收缴率。加大对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和人数等违规行为的专项审计、稽核和监查力度。通过电话催缴、稽核催缴、监察处罚、法院强制四环节,加大保险费清欠力度。加强基金统计分析,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农保基金的监督体系,形成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防范、化解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协调配合,健立长效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意见》,以“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为原则,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为构建和谐通州提供保障。

1、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质量。重点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监控和指导,提高私营企业、股份联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以集体协商工资为突破口,提高集体合同质量。

2、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继续巩固我区街道、乡镇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成果,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纳入三方协商会议内容,不断加大协调力度。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严格劳动执法,加大惩处力度,重点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使用童工情况及持证上岗情况等6项专项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仲裁质量,确保全年结案率不低于98%。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调解率提高到35%。坚持集体争议和突发事件的调处机制,将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工作重心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坚持信访、监察、仲裁及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矛盾。

3、着重做好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规范用工行为。要着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逐步建立比较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要加大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查执法力度,加强与区建委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基本解决拖欠问题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出台有效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为来京务工人员缴纳工伤、基本医疗保险,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