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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京规自发〔2026〕2号)及《关于加快推进点状配套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见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6〕13号)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制定《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 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试行)》。为精准承接市级政策,保障我区乡村振兴项目合理用地需求,规范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现就《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 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uiziweitzfj2022@163.com
2.通讯地址: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3.电话:010-69550952
4.
附件:
1.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试行)
2.《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6年4月16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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