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北京市情况反馈会在北京召开

日期:2026-03-25 13:46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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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3月19日向北京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蔡名照通报督察报告,北京市委书记尹力作表态发言,北京市市长殷勇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立足“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打好以大气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涵养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督察指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首都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域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还有差距二是破解超大城市环境治理难题力度不够;三是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问题多发。

督察要求,北京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坚持首善标准,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水源保护,深化污染防治,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工作,加大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好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北京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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