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京市监通玉桥撤听告字〔 2026〕第3号)

日期:2026-01-29 15:1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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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田野、武鹏、刘卓、焦淑华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京市监通玉桥撤听告字〔 2026〕第3号

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田野、武鹏、刘卓、焦淑华等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调查: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杨立翠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15年2月9日将杨立翠作为自然人股东、监事办理变更登记(备案)。2025年11月28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北京兄弟众一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2月9日将杨立翠作为自然人股东、监事的登记(备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张君庆            联系电话:81539213        

         周政通            联系电话:81539213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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