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寰辰寰宇(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寰辰寰宇(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王阳、韩佩金、中通普华(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何净龙、李黎等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如下: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通市监北苑撤登字〔2025〕第073101号
当事人:寰辰寰宇(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339787965B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39号58幢一层B区016号
法定代表人:王阳
2025年1月23日,王阳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当事人虚假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及经理,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5月28日使用王阳已挂失失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非本人笔迹签名的材料将其虚假变更登记(备案)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经理的情形,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变更登记档案;2、撤销虚假登记(备案)申请表、王阳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复印件4、询问通知书邮寄记录、征询意见函发送签收记录及复函5、相关利害关系人询问笔录6、户籍证明7.笔迹鉴定(沪润司鉴[2025]技鉴字第83号)。
2025年3月25日,我局公告送达了《听证告知书》(京通市监北苑撤听告字〔2025〕第061601号),相关利害关系人韩佩金与中通普华(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提出听证申请,后又于2025年7月2日撤销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当事人2021年5月28日将王阳作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变更登记和作为经理、执行董事的变更备案,一并撤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