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落实《通州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编制。现向社会公布潞城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满足市民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我镇主管领导为镇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镇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有效推进、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聘请了第三方律师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流程进行把关、审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响应联动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规范管理渠道场所。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办设立对外服务办公室一间,档案室一间,有效满足了群众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的需求以及我镇开展会商、协商工作的需要,可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组织教育培训。鼓励、号召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同时加强我镇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实操技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以最大程度做到让群众满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法规文件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总数为36件。
(2)答复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8年底,已答复35件申请,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11.8%;
“同意公开”的25件,占总数的71.4%;
“不属于本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2.8%;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14.3%;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各科室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项讨论等形式了解《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14 |
0 |
0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14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14 |
0 |
0 |
0 |
0 |
3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1 |
5 |
0 |
9 |
4 |
2 |
8 |
3 |
17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健全。同时,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2、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3、门户网站与保障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为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较少。
4、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将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并及时纠正,弥补工作不足,确保有序、高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部门领导主要责任,强化各科室履职担当,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健全督办、跟踪、解决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2、切实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村居等,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报送力度,优选出质量高、时效性强、针对性强的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每天至少选择1条优质信息上报至区政府相关科室,全面提高门户网站运营维护和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4、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