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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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主动公开落实《通州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编制。现向社会公布潞城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满足市民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我镇主管领导为镇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镇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有效推进、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聘请了第三方律师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流程进行把关、审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响应联动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规范管理渠道场所。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办设立对外服务办公室一间,档案室一间,有效满足了群众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的需求以及我镇开展会商、协商工作的需要,可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组织教育培训。鼓励、号召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同时加强我镇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实操技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以最大程度做到让群众满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法规文件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总数为36

2)答复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8年底,已答复35件申请,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11.8%;

“同意公开”的25件,占总数的71.4%;

“不属于本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2.8%;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14.3%;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各科室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项讨论等形式了解《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4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4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14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5

0

9

4

2

8

3

17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健全。同时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2、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3、门户网站与保障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为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较少。

4、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将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并及时纠正,弥补工作不足,确保有序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部门领导主要责任,强化各科室履职担当,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健全督办、跟踪、解决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切实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村居等,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报送力度,优选质量高、时效性强、针对性强的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每天至少选择1条优质信息上报至区政府相关科室,全面提高门户网站运营维护和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4、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潞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