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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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管理,由党政主要领导抓总,主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各科室、各单位协同配合,及时上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严格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6,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群众、企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其中依法公开6件,其他处理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依法依规办理完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频率和效率仍需不断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较少,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相关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和速度,“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对接主管部门进行学习交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三是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更加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让广大群众更加方便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