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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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通州区政务公开工作,我委贯彻落实《北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北京市通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重点围绕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为规范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委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持续在毕业季、租房旺季做好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及时发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我委主要信息公开渠道为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聚焦“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建委快讯”、“住建信息”、“行业动态”、“行政执法”几大板块,2023年共公开信息204篇,其中政策文件33篇、通知公告23篇、住建快讯36篇、住建信息73篇、行业动态32篇、征拆专栏3篇、政民互动2篇、预决算公开2篇。同时,借助通州小住平台累计推送信息397条。

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3

31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5

24

0

0

0

1

2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1

5

0

0

0

0

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1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15

0

0

0

1

9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173

22

0

0

0

1

1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2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开放程度不够高、覆盖范围不够广、内容还不够丰富具体,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等形式和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开展解读还不够多。

下一年度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质量层次,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