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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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通州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发展建设和统计工作,扎实推进统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数214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以来,为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由副局长刘德龙为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指定局办公室1名人员作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更新、维护、监督审核等工作,局内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涉及本科室工作范围内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和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目标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提高工作标准要求和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督查、考核、评比、跟踪问效等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发布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8,行政处罚47个,各种形式咨询54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压实各部门责任,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和抽查的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部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部门,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内容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024年,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并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和政务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重点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统计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积极探索新时代网络发展过程中适合信息公开特点的新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统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