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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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交通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此外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相关业务设有1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领导审定,并对发布内容的政治立场、真实性、时效性、逻辑表述等审核校对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区交通局进一步更新、完善了《2023年通州区交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全部严格按照《交通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和《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开展,并每季度做到按时进行督促发布,及时更新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323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5件,咨询1件,协助办理向区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二是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渠道、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流程

(五)规范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优势,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做好宣传素材信息整合共享和资源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1.“副中心交通”微信订阅号于2019年5月正式开通,主要功能为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精神文明、安全教育等内容宣传,2023年,共发布文章149篇,其中原创内容68篇,关注量11029人。

2.“副中心交通服务”微信服务号于2022年5月正式开通,主要功能为面向群众的线上咨询,维修企业备案查询、检查和管理,货运物流服务以及进京时长查询等服务,2023年共发布文章53篇,关注量1368人。

(六)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全局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专题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全面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强化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工作考核内容并接受群众建言建议、投诉反馈,保障公开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6

行政强制

14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方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人员业务流程不熟练,缺乏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验,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丰富理论知识,加强培训,做好沟通交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通州区交通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