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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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副中心及“两区”发展建设、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稳步推进国资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国资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6件,以信函形式申请,均按要求按时予以答复和登记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夯实责任。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点部署的相关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夯实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综合办公室监督落实、各部门协同配合,整体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是强化落实。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掘资源,优化平台系统管理,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整合资源,提升效率效能降低舆情风险,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关”、“保密关”。

(四)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监督保障有力。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重点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提高工作标准和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督查、考核、评比、跟踪问效等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是宣传培训有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主题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发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还不全面,公开意识和主动性有待提高,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下一步,区国资委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明确重点,提效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进一步拓展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企业发展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角度强化政务相关信息公开。二是围绕国资监管、国企发展改革工作重心,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政策解读,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公开信息渠道的全面性、内容的准确性、发布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