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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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通州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发展建设和统计工作,扎实推进统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数228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州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夯实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对照新条例的新要求,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稳妥做好衔接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确保新条例在工作中的有效运用。
   二是加强工作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工作,优化制度建设、完善办法方案,发掘信息资源、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平台管理,及时调整、更新、优化专栏、内容、系统;创新工作方式,对照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和相关条款,持续抓好工作落实;规范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标准,完善申请与咨询等信息处理机制。
   三是加强工作目标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提高工作标准要求和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督查、考核、评比、跟踪问效等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发布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压实各部门责任,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和抽查的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部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部门,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且细致,需要我们不断努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对此,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准确度,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做好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准确。

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将公开项目分解到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答复要求及流程等作出明确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舆情收集与研判机制、统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网络统计舆情,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解读和回应的针对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统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