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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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5条,通过其他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60条。依申请公开总数1条,答复总数1条,已按时办结。

(二)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为“通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根据工作需求,增加平台预约业务办理和线上咨询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岗多人,严格落实多次校对、领导审批工作机制,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运营管理科学规范。

(五)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

1.全面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查短板、强弱项,积极开展监督指导,确保立行立改。

2.2021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认真开展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采用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探索利用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政民互动成效性;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内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医保政策宣传的有力助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