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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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委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至2021年12月31日,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制作有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865条,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8件,与2020年相比,增加147件,增长率为81.22%。主要涉及房屋市场、质量监督、征收拆迁等领域。已办结315件,转结到2022年13件。在副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作为通州区建设主管部门、肩负着区域内征拆工作重任,我委加强机制建设,强化依申请信息公开程序管理,区分复杂、简单申请,提高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率。

强化程序管理,保障办理质量。制定《通州区住建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2021试行)》,确定受理科室、承办科室、法律顾问、保密委各方职责,理顺受理科室、承办科室、办理流程三方办理程序,确保不经审查的不能办理回复,促进办理申请质量和申请人满意度不断提高,涉及复议、诉讼数量大幅下降,2021年仅涉及5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

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难题办理。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申请,是办理难点,涉及分工问题和后续解答问题。对此,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出创新举措。专门牵头召开“办理协调会”,承办科室提出办理“堵点”,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法律顾问和与会部门共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工作顺利开展。

区分繁简申请,提高办理效率。针对涉及矛盾复杂、办理流程繁复的申请,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同时,我委受理的一部分申请内容固定,答复内容可形成模板。比如申请公开某项目的备案价、网签价的,从本质上看,是对该项目情况的咨询,在回复意见上,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理;考虑到前期处理已经形成习惯,加上申请量大、回复内容较为固定,所以决定采取简易办理方式,减少了承办科室的工作量,提高了办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5

0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2

36

0

0

0

0

3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3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13

0

0

0

0

8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1

11

0

0

0

0

1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9

1

0

0

0

0

2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13

0

0

0

0

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290

39

0

0

0

0

3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0

0

5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2.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强化。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3.处理依申请公开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我委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各部门办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住建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