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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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截至2019年底,区城市管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按照《条例》第19至26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通州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区城市管理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规定,在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报送信息到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区城市管理委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北京通州”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通过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环比增长数198条,环比增长率116.39%。其中:机构职能类42条,机构职能类比例3%;法规文件类4条,法规文件类比例0.3%;规划计划类9条,规划计划类比例0.6%;行政职责类26条,行政职责类比例1.84%;业务动态类1334条,业务动态类比例94.8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城市管理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放置便民手册、单位信息公开栏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结合单位信息公开,编制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印制服务表格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申请总数为20件。

信函申请20件,占总数的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公厕、停车场、环境景观提升等。

“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

“可以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20%;

“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总数的70%;

2、复议和诉讼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结果维持5件

区城市管理委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达到2人,兼职人员2人。积极参加通州区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组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教育,为持续开展业务召开区城市管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共计4次,举办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量6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4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

 0

164

行政确认

2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8

 0

行政强制

 2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8

51026.56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1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1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1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1

6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区城市管理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近年来,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逐年增加,申请人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在答复公开申请时经常遇到疑点难点问题,业务办理人员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办理水平。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2020年区城市管理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

一是大力开展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三是突出抓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群众对信息查询渠道的知晓率,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区城市管理委依法履职中,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按《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