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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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由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6个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北京通州”(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294 )。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规定,我委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北京通州”查询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站共设置了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责、法律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2019年我委共主动公开信息485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通过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我委共收到申请196件,其中10件转办至2020年,截止到201912月25日我委接到申请总数为191件,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了1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公开拆迁许可相关文件资料44件,占总数的22.4%;申请公开房屋竣工验收相关信息65件,占总数的33.2%;申请公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39件,占总数的19.9%;其他内容申请48件,占总数的24.5%。已到答复期的186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在我委依申请公开的日常工作中,群众申请的信息我委工作人员明确不是我委信息后,帮助其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其耐心指引。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就相关政府信息的咨询163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60人次,占总数的28.2%;电话咨询1170人次,占总数的71.8%。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

2019年5月新的《条例》实施后,我委领导立即会同办公室、法制科和专业律师研究并制定了新的信息公开制度,并对其他业务科室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制度解读。

2019年3月和11月邀请律师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在会后我委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2

72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13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6

0

1570

行政确认

127

--19

5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18

2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4

201.93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36

0

0

73

0

1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1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27

0

0

52

0

1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5

7

0

0

21

0

7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7

0

0

20

0

6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1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7

0

0

21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2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2

0

0

2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还不明确。委内各科室对“收件-派件-办件-回件”各流程的工作标准、时限、注意事项还没能做到明晰于面,了然于心,做好信息公开的行动自觉还有欠缺。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人员还有不足。委内办理依申请公开人员不足,各科室对办理信息公开件人员还不固定,做精做细信息公开的力量还不足。

三是对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意识不强。对信息公开从头到尾涉及的法律知识掌握的不细致、不全面,对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应诉准备做的还不充分。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从以下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办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督促各科室明确并固定信息公开事项办理人员,做到统一进口,统一出口。每年定期给新入职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