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乐店镇人民政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等。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重点领域公开34条,财政预决算5条,食品安全检查18条,环境检查状况公报4条,安全防范措施7条。公开内容涉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工作动态、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收到2条,已按《信息公开条例》答复完成。
3、行政复议
我单位2018年行政复议3次,其中1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次被依法纠错,都重新改正办理。
二、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监察科对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办及跟踪。
2、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力度,通过书记信箱、民意征集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今后我们将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3、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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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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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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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4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5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18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7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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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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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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