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
字号:        

(2019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通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方面,区卫计委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从具体工作落实的角度出发,公布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了远程影像诊断开展、两癌筛查、一二级视力及肢体残疾人居家体检等相关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依据市、区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双公示工作,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网上公开,同时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公示;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方面,按照规定时间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区卫计委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已实现“一区一网”,完善卫计委信息发布。目前已能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进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等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为区卫计委信息中心。
    2.对外公布信息的渠道有“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
    3.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条。
    4.共计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办结数5件。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
    5.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尚需加强。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工作效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四、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加强培训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知晓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